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22.233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噪声测量:534.835方法一工程法GB5898-86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by rock drilling machinesand pneumatic tools-Engineering method1适用范围木标准规定的噪声测量方法,主要适用于以压缩空气为动力源的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以下简称机器)。对使用其他动力源的凿岩机械也可按本标准执行。适用于本标准的典型机器包括:凿岩机(如手持式、气腿式凿岩机)、钻车、冲击破碎机、气镐、气铲、气锹、热固机、铆钉机、除锈器、打钉机、气砂轮、气钻、气扳机、攻丝
2、机、气螺刀、气剪刀、气锯、气动马达、气动泵和气动吊等。对于某些产品的噪声测量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该产品标准中另行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孤立猝发声的机器和重复率低于每秒10次的脉冲声的机器。注:当在同-个传声器位置上使用声级计的“慢”档读数与“脉冲”档读数之差大于5B时,这种噪声可认为是脉冲噪声。2单位、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的单位、术语和定义分别按GB3102.7一82声学的量和单位、GB3238一82声学量的级及其基准值和GB3947一83声学名词术语规定执行。3测量的精度3.1测量的量测量的量主要是A计权声压级,必要时测量倍频程声压级。3.2确定的量确定的量主要是A计权声功率级。必要时确定倍频程声功率级。3.3测量的不确定度对1258000Hz频率范围内辐射相对“平坦”频谱的声源,A计权声功率级的标准偏差近似于2B。倍频程声功率级的标准偏差等于或小于表1的规定。标准偏差反映所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积累效果,但不包括测量时机器的声功率变化。表1测量倍频程声功率级的不确定度倍频程中心频Hz标准偏差dB1253.0250-5002.01000-40001.580002.5国家标准局1986-03-01发布1986-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