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根据特区党建办文件要求,从6月初开始至6月30日,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全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到人员共分布在4个社区居委会。现已进入到社区实践活动阶段。 按照这次活动实施方案,这次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要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展开工作,每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应直接联系1户以上群众,认领1个以上效劳岗位,每年至少当1天社区志愿者或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在职党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以志愿效劳的形式,走进社区,踊跃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充
2、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开展的参议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和社区稳定的平安员,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根底。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总支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主动报告制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在社区活动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二是定期联络制度。党员每月要主动与所在的社居委联系一次,参于社区工作一次;局党组织每季度与社区党组织联络一次,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三是信息报送制度。在职党员在社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各党支部。四是总结汇报制度。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结束后,所在社区支部要给党员做出书面鉴定,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各党支部汇报总结工作情况。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及创先争优等应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