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53.020.20J80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24.3-2010起重机检查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Cranes-Inspections-Part 3:Tower cranes(IS09927-3:2005,MOD)2010-09-26发布2011-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23724.3-2010b)核对是否有使用说明书。c)核对塔机的维护记录。)核对各种部件、设备和钢结构。比对实际安装在塔机上的部件与随机文件所列的部件是否一致。e)根据设备显示的状态判断其损坏情况:一传动装置或其零部件松动,油(润滑油)渗漏:一目
2、视范围内一些特殊零部件(如电机、齿轮、制动器,卷筒)之间的连接装置磨损或损坏的迹象:明显的异常噪音和振动:明显的异常高温;一紧固螺栓松动、开裂或失效:一制动器衬垫有磨损或已磨坏:一一般状况不正常(锈蚀、污损):电气系统(电缆人口、电缆附件)有损坏的迹象:钢丝绳(见GB/T5972):一吊钩(见附录B)。D功能试验。在额定载荷下的功效:一机构,尤其是制动器:一限制器和指示器。g)钢结构和围栏:一焊缝:一锈蚀:一残留变形:一裂纹。h)塔机基础/塔机轨道。示例见GB/T23724.1一2009中的附录A。6.3周期塔机至少母年或每次重新架设后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注1:有些校验工作可在拆卸塔机的时候进
3、行,注2:更换滑轮组或等架、塔身的加节都不视为拆卸和重新架设,注3:自行架设式塔机折叠或展开后,检查项目只限于6.2的b)、c),D、g)和h)6.4结果定期检查应记录在案。检查报告应记录检查部件的名称和存在的缺陷。附录C提供了报告示例。检查报告应向能够作出适当决策的人员报告(所谓适当决策是指:继续使用、进行修理、对某一部分或整机做彻底检查、限制使用)。应按部件和有关缺陷的类型找出引起缺陷的原因。应及时记入设备档案(包括修理日期、类型等)。7全面检查7.1总则全面检查是按照7,3规定的周期(以及附录A确定的周期)所做的详细检查。全面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来进行。能胜任的人员(如专业工程师,见GB/T23724.1)有能力根据检查结果来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