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371-2001前言本标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1691994无碱玻璃纤维纱和JC/T575-1994中碱玻璃纤维纱的基础上,参照DN60850一1987第2部分纺织玻璃纤维连续玻璃纤维纱交货技术条件面制定的。与JC/T1691994和J(C/T5751994标准相比,在以下内容上作了较大修改:1,将原米两个标准进行了合并,重新确定了本标准的名称:2.根据付球:业政策,对产品质量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对产品进1广了分等分级:4.增加了捻度平衡指数的要求。自木标准实施之日起,J(/T1691994和J(/T5751994同时作废.本标准由园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订。木标准负货起草单位: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绿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株洲光明玻离集州有限公可玻璃纤维分公司、珠海经济特以玻璃纤维企业有限公司、四川豉纤有限黄任公可、抗州玻璃集阴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士玉梅、葛敦世、陈尚、师卓、高旭乐、命晓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