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57.13-1999前言本标准按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4.2.3条规定设置了前言部分。范围中明确规定了标准的主题及其所包括的内容,使用的限制。其格式按GB/T1.1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对分析方法作了以下修改:由空气-乙炔火焰代替了空气-氢气火焰。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T3257.13一1982。本标准附求A是提示的附求。本标准由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平果铝业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韵屏、罗湘宁,蒋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