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2330.8-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1范围GB/T22330的本部分规定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CBPP)区的要求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的建立、认定和达标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23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2330.1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GB/T223
2、30.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缩路语适用于GB/T22330的本部分。4潜伏期CBPP的潜伏期为6个月。5暂时无CBPP区除符合GB/T22330.1相关原则外,该地区还应符合下列要求:5.1至少过去3年未发现CBPP存在的临床和病理学证据。5.2兽医机构能够有效监督动物健康状况,疫情报告系统良好运转。5.3经批准的居宰场要进行有效的肉品检验,对于不作肉品检验的很大数量的易感牲畜的有群,进行有效群体监测。5.4对于任何可疑CBPP证据,都应用田间或实验室技术(包括血清学和微生物学方法)进行检测,以证实确非CBPP。5.5具备防止传染源入侵的有效体系,包括边界控制及检疫指施等。5.6预防CBPP的
3、疫苗在宜布暂时无CBPP之日起应停止使用,并向国家及邻区出具书面报告,同时说明疫苗停用的日期。6无临床型CBPP区6.1无临床CBPP区的要求对于已经符合暂时无CBPP区要求的地区,如进一步符合下列条件,可视为无临床CBPP区。6.1.1至少5年内未发现CBPP存在的临床或病理学证据。6.1.2至少2年内未使用CBPP疫苗。6.1.3设有CBPP的监督和报告系统,确保兽医人员训练有素,能够识别CBPP。GB/T22330.8-20086,1.4对认可屠宰场的所有可疑牲畜均应进行肉品检验,检测肺部病变,并应用诊断程序证实无CBPP,6.1.5至少2年内一直应用监测程序(血清学、病理学和微生物技术
4、),对任一10%以上居宰畜未经肉品检验程序的易感家畜群进行监测。6.1.6应用田间和实验室技术(包括血清学和微生物学评价)调查任何可疑CBPP证据,排除感染CBPP的可能。6.1.7要有防止疾病再次传入的有效措施。6.2无临床CBPP区的恢复对于无临床CBPP区,如在2年内局部性发生CBPP,应立即实施扑杀措施扑灭疫情。这种情况下,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恢复为无临床CBPP区。6.2.1不实施免疫接种时,在最后一例病畜宰杀1年后。6.2.2实施疫苗接种时,在最后一例病畜宰杀或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以最后发生的任一种为准)2年后。另外,该地区应保证疫病不再以地方流行形式重新出现,而且该病已采取得
5、力措施予以扑灭。7无CBPP区满足7,1或7.2之规定的地区可认定为无CBPP区。7.1从无临床型CBPP区转变为无CBPP区的要求7.1.12年前已宜布无临床型CBPP区,并且一直符合维持这种状态的要求。7.1.2对所有易感家畜居宰场实施有效监督,至少4年。7.1.3在呼吸道疾病调查中制定诊断程序,鉴别业状支原体及其他牛支原体感染,确保无蕈状支原体感染,7.1.4至少3年内一直应用监测程序(血清学、病理学和微生物技术),对任一10%以上居宰畜未经肉品检验程序的易感家畜群进行监测。7.2直接达到无CBPP区的要求7.2.1至少10年没有接种过CBPP疫苗。7.2.2至少10年未曾发现CBPP感染的临床或病理学证据。7.2.3始终保持覆盖全部易感畜群的全面疾病监督和报告系统。7.2.4在呼吸道疾病调查中制定诊断程序,鉴别辈状支原体及其他牛支原体感染,确保无事状支原体感染。对于已经或尚有一年才达到无CBPP区标准的地区,在重新传入CBPP而导致该病在某地暂时性暴发时,该地可以采取特定措施(不使用疫苗)扑灭疫情。在此情况下,从最后一例病畜死亡之日起至少需要两年时间,该地区才有资格申请认定为无CBPP区。此外,该地区应证明疫点未再发生CBPP地方性流行,并已采取了得力措施予以扑灭。为了维持这种状态,该地区应继续运行有效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系统,一经发生CBPP,即可予以发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