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T1324-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0/SC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清华大学、广东省公安厅、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奥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防科技大学、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诚盛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公
2、安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壁华、侯鸿川、肖飚、全星、李子青、苏光大、冯松青、杨春宇、雷震、张杰、戎玲、刘彩霞、谢剑斌、汪海洋、杨春林、陈书楷、范志鸿。GA/T1324-2017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静态人脸图像采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态人脸图像的术语和定义,采集方式及场厅所和采集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人脸识别应用证件或身份的静态人脸图像采集环境建设及设备配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461一2004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T156一
3、1996翻拍照相方法规则GA/T706一2007犯罪嫌疑人员数字像片技术要求及采集规范GA/T893一2010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GA/T922.2一2011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A/T1127一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1180一2014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T1326一2017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程序接口规范3术语和定义GA/T893一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3.1静态人脸图像stil训face image采集对象相对静止并主动配合状态下获取的正面人脸图像。3.2显色指数colour rendering in
4、dex光源对物体的显色能力。注:以太阳光为理趣的基准光源,其显色指数定义为100,白炽灯的显色指数非常接近太阳光,其余光源的显色指数均低于100。显色指数用R。表示,一般为20一100,R。值越大,光源的显色性越好,平均色差越小,3.3闪光灯指数guide numberGN闪光灯相对功率的数值。以感光度1S0100为基准来设定。基本公式如下:GN=D(闪光灯距被摄物距离)F(拍摄光圈)4采集方式及场所4.1采集方式静态人脸图像应通过下述两种方式采集:1GA/T1324-2017a)人脸图像拍摄;b)相片翻拍/扫描。4.2采集场所静态人脸图像采集宜选择在照相馆、摄影店、自助照相亭、证件相采集点等
5、拍摄专用场所进行,也可选用自助摄彩设备或移动设备在临时场所采集。专用场所的人脸图像拍摄规则参照附录A中A1,自助摄影设备的人脸图像拍摄规则参照A2,移动设备在临时场所的人脸图像拍摄规则参照A.3。5采集规范5.1人脸图像采集5.1.1人脸图像拍摄5.1.1.1环境环境要求如下:)场所要求:拍摄专用场所宜大于3m3m,四周墙壁及地面为白色、浅灰色或黑色,若拍摄专用场所不足3m3m,则参照A.2.2自助摄影设备的布置,按实际情况周整:)背景要求:背景应为单一颜色,宜选择白色或浅灰色,不应有阴影或任何其他物体影像:c)照明要求:环境光照均匀无闪烁,光强范围2001x30001x,在采集对象头像范围内
6、避免出现强烈的逆光、侧光或顶光,不受室外自然光影响。5.1.1.2设备设备要求如下:a)采集设备:1)选择感光元件200万以上实际像素的数码相机或摄像机:2)数码相机应支持连接计算机采集,支持手动设置光圈和快门参数,具备曝光补偿、白平衡、色温、感光度(ISO)等自定义参数设置功能,采用闪光灯作为补光光源的场合,数码相机上应具有同步热靴或同步热靴座,避免直接使用内置闪光灯:3)摄像机应支持连接计算机采集,支持手动设置光圈和快门参数,具备曝光补偿、白平衡、色温等自定义参数设置功能,宜采用恒定光源作为补光光源。b)镜头:宜采用等效于全幅相机焦距在35mm135mm的各类变焦或定焦镜头。c)光源:1)宜选用色温4500K6500K、显色指数(R.)不小于90、具有无级调整功能的LED闪光光源或恒定光源:2)配合使用柔光装置(柔光箱、柔光伞或扩散板),将点光源转换到面光源:3)外配补光光原时,闪光光源单灯闪光灯指数(GN)不小于24,恒定光源单灯功率30W一100W,自助摄影设备使用内置补光光源时,闪光光源单灯闪光灯指数(GN)不小于15,恒定光源单灯功率12W50W。5.1.1.3采集对象采集对象要求如下:a)姿态:1)坐姿:采集对象上身与座位水平面呈垂直状,双肩水平,正视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