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G144-2002前言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产品系指刚架柱、刚架粱、冷弯型钢德条和墙粱、压型金属板屋面板和墙板以及支撑等构件制作和预拼装而成的产品。本标准依照GB/T1.1一1993和GB/T1.3一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本标准的第4.1条、第4.7.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巴特勒(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烟台中林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大钢结构工程
2、有限公司、江苏京江轻钢房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运田、蔡益燕、路军、张爱兰、陈国津、刘志群、夏新、刘正源、黄君方、胡天兵。JG144-20023代号和型号3.1代号:刚架GJ刚架柱GZ刚架梁GL托梁TL檩条LT墙梁QL刚性擦条GLT屋脊檩条WLI水平支撑SC柱间支撑ZC刚性系杆GXG压型金属板YXB山墙柱SQZ斜拉条XT门边柱MZ门上梁ML隅撑YC拉条T撑杆CG桁架H复合板FHB32型号:编号(1,2,)跨度或长度名称代号3.3示例:跨度为30m的门式刚架,其编号为1号,表示为:G)30-1。4要求4.1产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及
3、技术文件进行选料和加工制作。4.2材料要求4.2.1本产品应根据设计图样要求的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选料。若采用Q235牌号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700的规定,采用Q345牌号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159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结构钢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当采用进口材料时,除必须经商检外,还应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供货国(生产国)相应标准规定。4.2.2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GB/T5117或GB/T5118的规定。4.2.3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应符合GB/T5293的规定。4.2.4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的焊丝,应符合GB/T8110的规定。42.5焊接材料型号的选择,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当两种不同钢材相连接时,在保证可焊性的前提下,宜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4.2.6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GB/T12281231的规定。4.2.7普通螺栓应符合GB/T3098.1的规定。4.2.8德条和墙梁根据设计图样要求选取。若选用冷弯型钢,应符合GB/T6725的规定。4,2.9压型金属板根据设计图样要求选用,应符合GB/T12755的规定。若采用夹芯板则应符合JC/T868869的规定。4.3外观要求:4.3.1焊缝外观要求见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