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844-2018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844一2009防匝复合玻璃通用技术要求,与GA844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一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2009年版的3.1):一增加了产品的分类(见4.1):一修改了防砸性能分级(见4.2,2009年版的4.2和5.4):一修改了环境适应性的分级和要求(见4.3和5.6,2009年版的5.5):一修改了产品代号(见4.4,2009年版的4.1):一增加了标志要求(见5,2):修改了透光率(见5.4,2009年版的5.3);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和附录A,2009年版的第7章):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9年版的第8章):一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见第8章,2009年版的第9章)。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鑫、李扬、张楠、顾建文、周潮。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84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