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B/T226-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栾文洲、陈德宏、李宗安、王志强、姚南红、解萍、刘荣丽、张少夫。XB/T226-20153.3外观3.3.1产品为铸态,呈银灰色金属光泽,不规则块状。3.3.2金属表面应清洁,无肉眼可见夹杂物。4试验方法4.1化学成分4.1.1稀土(RE)总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方法2)的规定进行。当测得稀土总量在99%以上,以差减法计算稀土总量的实际值,即(100%一非稀土杂质量)。4.1.
2、2稀土杂质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8115.10的规定进行。4.1.3非稀土杂质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的规定进行。4.1.4主稀土元素Ho的量由差减法求得,即(100%-稀土杂质量一非稀土杂质量)。4.1.5主稀土元素Ho相对纯度的计算方法:稀土主元素量/稀土总量)100%。4.2外观质量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4.3数值修约数值修约按GB8170的规定进行。5检验规则5.1检查与验收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5.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5.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检验。5.4取样与制样5.4.1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的规定进行。表2每批质量/kg10105050100100200200500500取样件数/块235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