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T2000.156-2016前言本部分为GA/T2000的第15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T517一2004常用证件代码多,与GA/T517一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证件”定义内容(见2.1,2004年版的2.1):一增加了“常用证件”术语和定义(见2.2):一增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居住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离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离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退休证、社会医疗保障卡、公共交通卡、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证、船舶搭靠外轮许可证、登
2、轮许可证、外交人员身份证明、境外人员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注销证明、驻华机构证明、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等代码项(见表1):一修改225代码名称为“毕业证”、343代码名称为“春运合格证”,355代码名称为“拖拉机号牌”、357代码名称为“摩托车号牌”,361代码名称为“三轮车号牌”、363代码名称为“自行车号牌”、391代码名称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413代码名称为“公务普通护照”、416代码名称为“出入境通行证”、417代码名称为“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511代码名称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多次有效)”,516代码名称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17代
3、码名称为“往来台湾通行证”、554代码名称为“外国人居留证或居留许可”,557代码名称为“退籍证书”、638代码名称为“临时入境许可(船员)”(见表1,2004年版的表1):一删除“155住宿证”“351自行车行驶证”“423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551华侨回国定居证”“611外籍船员住宿证”“612随船工作证”“64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证明书”“646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代码项(见2004年版的表1)。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T517一2004即行废止。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
4、交通管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如香、赵海平、唐玉建、王凡、目建华、宣振国。GA/T2000.156-2016表1(续)代码名称说明123人民警察证125检察官证127律师证129记者证131工作证133学生证151出人证153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内部单位证154居住证157医疗证159劳保证161献血证163保险单含“保险证”191会员证包括工会及各种协会会员证211离休证21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离休证213退休证21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休证215老年证21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离休证217残疾证218中国人民武装瞥察部队警官退休证219结婚证221离婚证223独生子女证225毕业证227肄业证229结业证231学位证233军人通行证240社会医疗保障卡241公共交通卡291证明信介绍信和证明信等311持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