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2000.25-2014前言本部分为GA/T2000的第2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214.18一2005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18部分:常住人口注销标识代码,与GA214.18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一修改了代码3的名称,由“迁出改为“迁出(离开)本地”(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一增加了“转为本地户籍人口”代码(见第3章)。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A214.18一2005即行废止。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方鹏、张晖、李冰、刘杰、同建斌、崔健、刘耀祖、陈海东、郑为太、吴斌、余翔、王立群、陈海滨。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214.18-2005。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