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c/T16.1-2002前言YC/T16的本部分是对YC/T16一1994烟草薄片的修订。在编写形式上,由原来的独立标准改变为YC/T16.1一2002再造烟叶第1部分:辊压法。本部分代替YC/T16一1994。在制定本部分时,对YC/T16一1994中与实际生产无关联性的指标进行了删减,并增加了外观要求。本系列标准由三部分组成:YC/T16.1再造烟叶第1部分:辊压法YC/T16.2再造烟叶第2部分:稠浆法Y/T16.3再造烟叶第3部分:造纸法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14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烟草薄片研究试验室。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
2、小渝、赵砚菜、尚青济、高岩、闪红光。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T16一1994。YC/T16.1-20023.7白点blemish再造烟叶表面上未分散的纤维团、未粉碎的烟梗、未充分膨润的羧甲基纤维素(CMC)及其他异物形成的疵点。3.8产品分类根据再造烟叶掺兑方式不同分丝状再造烟叶(A类)和片状再造烟叶(B类)。根据再造烟叶摻兑位置不同,丝状再造烟叶分成A1和A2类再造烟叶。A1类再造烟叶指在卷烟制丝过程中,在烘前或烘后播兑的丝状再造烟叶。A2类再造烟叶指在卷烟制丝过程中,在切丝工段后趨兑的丝状再造烟叶。4要求4.1用于制造再造烟叶的烟草原料应不变质,无污染,无异物,含尘量小于
3、2%。4.2用于制造再造烟叶的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4.3再造烟叶应无明显异味,无霉变。4.4再造烟叶物理技术要求见表1。表1再造烟叶物理指标技术要求项目单位A1A2B水分%设计标准值土1厚度mm设计标准值士0.01定量g/m25(初始温度255)5(初始温度80士5)5(初始温度80士5C)填充值cm/g3.53.53.5注:原度,水分设计标准值由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制定。4.5外观4.51丝状再造烟叶连丝并条率不应大于5%。4.52片状再造烟叶连片粘连率不应大于5%.4.5.3再造烟叶表面直径大于2.0mm的白点在100cm2中不多于10个。5抽样5.1同一生产批,随机取样五次,每次间隔不得少于30min。5.2每次在生产线烘箱出口处抽取并分切成250mm200mm(纵横)样片50张,样片应无破损、无皱折。五次抽取的样片混合后,随机抽取其中100片作为检测样品。5.3再造烟叶丝及片在切丝机或切片机出口处抽取,已装箱的随机抽取五箱,每次(箱)取样1kg,五次取样混合后采用四分法取2kg作为检测样品。5.4再造烟叶物理质量的实验样品制备5.4.1测试前试验样品应按GB/T16447调节样品水分。5.4.2水分试验样品不调节水分,耐水性试验样品应达到工艺要求的固化时间。5.4.3试样规格见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