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Z/T0065-934.3.8.9阀的内泄和压力损失应符合JB2146规定.4.3.8.10液压系统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不得超过65。4.3.8.11高压油管两端与其接头应加相同标志。高压胶管的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和燥破压力应符合HG4一406的规定.4.3.8.12液压系统中应有过压保护装置。其过压保护压力最大不得超过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05%。4.3.9电路系统4.3.9.1电器接线应符合GB4026的规定。4.3.9.2当意外消失的电压恢复时,必须有防止电力驱动装置自行接通的设施。4.3.9.3电路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4.3.9.4控制按钮应凹入盖面,防止偶然触及而接通。
2、4.3.9.5钻机和电气箱应装接地装置,钻机电气设备不接地处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Q。4.3.9.6在电器箱醒目部位应标上“N”闪电符号4.3.9.7在易燃易煤地区作业的钻机,必须采用防燥措施,其电气设备装置应符合国标GB3836.1的规定。4.3.10采用风动马达为动力的钻机,应符合以下要求。4.3.10.1零、部件装配前均应清洗。4.3.10.2风马达运转必须加油雾器。4.3.10.3系统管路中必须加有气水分离器。4.3.11液压、风动、润滑、冷却系统的油、风、水在正常工作条件不得有渗油和漏气、漏水现象。4.3.12.各操纵手把操作必须灵活、可常。4.3.13钻机回转箱、变速箱等各箱体安装
3、清洁度应不大于其箱体内油量Q与常数200的比值(g)。4.4外观质量要求4.4,1钻机外露的非加工不平滑表面均须涂腻子抹平,打磨光整后、刷、涂(喷)油漆。4.4.2涂漆表面的涂层应光滑均匀,涂层牢固,不得有绣斑、裂纹、气泡、斑点、皱折、剥落等缺陷,不涂漆处应擦洗干净。4.4.3未经防锈处理零件的非配合表面涂防锈漆4.4.4埋头螺钉不应突出于零件外表面,固定销应略突出于零件外表面,螺栓尾端应突出于螺母之外,但突出部分不得大于3个螺距。4.4.5电器线路和液压、水路系统的外部管路不得与运动的零、部件发生摩擦。4.4.6各种涂漆与涂剂的品种、颜色符合用户要求。5试验方法5.1钻机总装配合格后,按规定的油位加足润滑油、液压油.在额定转速、压力下进行空载和负载试验,均应符合以下要求:5.1.1各联接件装配可靠、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5.1.2各传动机构运转平稳正常,不得有冲击、振动和不正常响声。5.1.3液压元件、风动元件、管路工作正常。油路畅通。5.1.4各密封处,接合面均不得有渗油现象。5.1.5指示仪表工作正常。5.1.6各部位温升不超过40.5.2钻机的试验分为下列二类:型式试验出厂试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