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T42-2011前言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演出场所安全工作规程、演出场所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共同构成演出场所安全系列标准。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拟发布以下七个部分:一第1部分:演出场所安全技术通则;一第2部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狮台、看台安全技术要求:一第3部分:狮台机械安全技术要求:一第4部分:狮台灯光安全技术要求:一第5部分:狮台音响安全技术要求;一第6部分:狮美装置安全技术要求:一第7部分:剧场工艺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的第2部分。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和GB/T20000.4一2003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中国演出家协会、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创联狮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文茂声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狮台技术研究所、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同贤良、田活、蔡健勇、康乐、陈干生、闫常青、徐奇、李国棋、周建国、沈毅德、李维镇、何娅、郁仁发、盛洁、张素贤、毕启亮、倪文元、张旭、侯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