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8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与相关规范标准相适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由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四部分组成,本标准为第三部分交通工程。本标准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质量保证条件评价:5.模板工程质量评价:6.钢筋工程质量评价:7.预应力工程质量评价:8.钢(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2、9.混凝土工程质量评价:10.喷射混凝土质量评价:11.锚杆工程质量评价;12.砌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价:13.现场实测评价:14.现场实测评价:15.质量控制资料评价:16.复核性评审等。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通信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43室;邮政编码:250002;电话:0531-51762620,电子邮第:),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参编单位: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