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木结构建筑等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函20143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T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编制的木结构建筑等19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木结构住宅(07SJ924)、混凝上后锚固连接构造(04SG308)、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02J102-2)、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结构构造(02SG614)、井盖及踏步(97S501-1)(06MS201-6)、双层并盖(0
2、2S501-2)(06MS201-7)、蓄电池安装(95D202-1)、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标准设计同时废止。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建质函2014318号”文批准的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114J924514S501-1914K2071314ST201-11714ST201-5214G308614S501-21014R1051414ST201-21814ST201-6314G312714SK116-31114D202-11514ST201-31914sT201-7414102-214G614814K116-21214D5041614ST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