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0922-2007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本标准第4章表1为强制性,其他为推荐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的六项之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张泽、沈跃、刘凤枝、徐应明、程波、王农、杨德芬、贾兰英、张庆安、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