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7.260X 09备案号:32691-2012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DB 51/ T13482011茶叶加工场所及设备条件2011 - 12 - 18发布2012 - 03 - 01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 T13482011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加工场所要求15生产设备和设施要求36产品卫生要求47检验设备要求4前言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化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登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一、蒋立茂、李登尧、潘荣萍、王
2、琴、陈兴毅。5茶叶加工场所及设备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茶叶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和设施、产品卫生、贮存、包装及检验设备的条件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绿茶、红茶、青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的初制和精制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3、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121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679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GB/T 18204.21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GB/T 18797 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标准。3.1 茶叶加工场所 tea processing site有固定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和一定生产能力的茶叶加工厂。4 加工场所要求4.1 场地环境要求4
4、.1.1 加工场所应选择地势平坦、通风干燥且交通方便、电力有保障的地方。4.1.2 加工场所应远离 “三废” 排放的工业企业。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 m 以上,离开喷施农药的农田100 m 以上,离交通主干道20 m以上并处于茶叶加工季节主风向的上风口。4.1.3 加工场所所处的空气质量应不低于GB 3095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4.1.4 水源清洁、充足。茶叶加工用水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4.1.5 厂界噪声应符合GB 12348的要求。4.2 厂区要求4.2.1 厂区应根据茶叶加工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应有足够的生产车间、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生活区应与生产区相
5、互隔离。4.2.2 厂区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路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环境整洁。4.2.3 厂区内锅炉房、贮煤场的设置应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下风处,与生产区域和主干道保持一定的距离。4.2.4 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排污沟应密闭并保持通畅,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存放,并置于生产区外。厂区无异味。4.2.5 厂区内卫生间的设置应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宜采用水冲式卫生间。卫生间应设有洗手池,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保持清洁,应设置有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4.2.6 厂区内禁止饲养畜禽及其他动物。4.2.7 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可能影响茶叶卫生的其它物品。4.2.8 厂区内应配置
6、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4.3 车间要求4.3.1 茶叶初制生产车间一般由贮青间、加工车间、干燥车间、包装车间、更衣室、人行参观通道等组成,初、精制加工车间面积、高度应与加工产品种类、生产能力和设备安置相适应。4.3.2 茶叶初、精制加工车间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的坚固材料修筑,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无裂缝,易于清洁。4.3.3 车间内墙壁、天花板应使用易清洁的无毒、浅色、不易脱落的材料装修,墙面无污垢。4.3.4 车间门窗、车间出入口、与外界相连的通风处应安装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4.3.5 车间应通风、除尘良好。贮青间、加工车间和干燥车间应安装通风、排湿(气)设备。4.3.6 有作业灰尘的车
7、间应安装除尘设备或换气风扇,车间内粉尘浓度应 10 mg/m3,粉尘测定按GBZ/T 192.1的规定进行。4.3.7 车间内噪声 80 dB(A)。4.3.8 车间内采光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照明光源采用冷光,以不改变茶叶再制品的本色为宜。加工工作面光照度应达到220 lx以上, 光照度测定按GB/T 18204.21规定执行。4.3.9 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应有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装置。4.3.10 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在使用前后应维护、保养、清洁。4.4 库房要求4.4.1 库房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场地的地面垫板高度应不低于15 cm。
8、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蝇、防虫设施。4.4.2 各茶类产品及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单独分开放置。4.4.3 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4.5 卫生设施及要求4.5.1 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面积以及衣柜、鞋柜的数量应与生产人数相适应。个人衣物不得与工作服混放,避免污染。4.5.2 在车间入口处及车间适当的位置应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车间入口处的洗手水龙头数量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匹配。洗手消毒用的水龙头应设为非手动开关。4.5.3 加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并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生产设备和设施要
9、求5.1 根据茶叶加工种类,应配置足够的、满足各加工工序要求的设备,配置数量应与生产量相适应,满足加工工艺和产品卫生要求。与茶叶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符合GB 16798和GB 13121的要求。5.2 盛装茶叶的容器应有标识。5.3 茶叶加工基本设备5.3.1 六大茶类加工基本设备a) 绿茶加工应具备萎凋、杀青、做形、干燥设备; b) 黑茶加工应具备杀青、做形、干燥设备; c) 红茶加工应具备揉切(红碎茶)、揉捻(条形红茶)和干燥设备;d) 青茶加工应具备做青、杀青、揉捻、干燥设备;e) 黄茶加工应具备萎凋、杀青和干燥设备;f) 白茶加工应具备萎凋和干燥设备。5.3.2 再加工茶类基
10、本设备a) 花茶加工应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b) 紧压茶加工应具备筛分、压制、干燥设备、锅炉。5.3.3 茶叶精制基本设备茶叶精制应具备筛分、风选、切轧、拣梗、干燥设备。5.3.4 茶叶包装基本设备茶叶包装应具备称量、包装设备。5.4 供水5.4.1 供水管道应采用不易生锈的材料,不应与非饮用水管道相连,并有标识。5.4.2 储水设施(塔、池、罐)应采用无毒、易清洗,不会对加工用水造成污染的材料制成,并有防止污染的设施,定期清洗。5.4.3 使用地下水源应远离污染区,应设置净化、消毒设施,保证加工用水符合要求。5.4.4 蒸汽管道应装有过滤器。使用蒸汽杀青前,应事先排污,防止铁锈带入。5.5 排
11、水5.5.1 排水应尽可能采取雨、污分流,排水通道应保持通畅。5.5.2 应有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 的要求。5.6 锅炉应单独设置锅炉间,蒸汽管道设置合理,有安全保障措施。锅炉烟囱和烟尘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要求。6 产品卫生要求6.1 茶叶在加工、包装、贮存过程中,与茶叶接触的物品和场地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接触,避免茶叶与地面直接接触。茶叶包装容器应清洁、卫生、防潮、保质、无异味。6.2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GB 11680、SB/T 10035的规定。6.3 原料、再制品及成品茶叶运输过程中,不得与
12、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接触。7 检验设备要求7.1 茶叶感官品质检验7.1.1 应设有独立的审评场所,其基本设施、环境条件和审评用具(干评台;湿评台;评茶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茶器;计时器等),应符合GB/T 18797和GB/T 23776的有关规定。7.1.2 应备有茶叶审评对照使用的各级别茶的实物标准样或参考样。7.2 茶叶理化检验7.2.1 环境条件茶叶理化检验室面积应能满足出厂检验日常工作的要求,地面应防滑、平整;光线应能满足检验要求。7.2.2 检验设备7.2.2.1 水分检验设备应有分析天平(精度 1/1000 g以上)、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亦可用水分测定仪,水分测定仪应通过比对或校正后使用。7.2.2.2 净含量检验设备电子秤或天平(精度 1/10 g以上)。7.2.2.3 粉末、碎茶检验设备电动筛分机(执行的产品标准有此项目时)。7.2.2.4 茶梗、非茶类夹杂物检验设备符合相应要求的电子秤或天平(执行的产品标准有此项目时)。7.2.3 检验设备放置7.2.3.1 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应放置在非木质材料制成的硬质水平台面上。7.2.3.2 水分测定仪、电子秤或天平应放置在硬质水平台面上。7.2.3.3 电动筛分机应放置在硬质水平地面或有稳固支架固定的硬质水平台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