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1837-2016为保护或装饰集装箱箱体,在其表面及箱内覆以膜层的过程。3.3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3.4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GB16297,定义3.13.5集装箱制造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量total VOCs emission of container surface coating line包括预处理、预涂、底漆涂装、中间漆/面
2、漆涂装、底架漆涂装、木地板涂装、密封胶施工等的所有工艺阶段的VOCs排放量,以及设备清洗的排放量。3.6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视为无组织排放。3.7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标准状态下,监控点(根据HJT55确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3.8排气筒高度emission pipe heightGB16297,定义3.104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4.1污染源界定准信息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现有项目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4.2时段划分现有项目自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执行第I时段限值,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第时段限值:新建项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时段限值。5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5.1集装箱制造涂装生产线V0Cs排放量限值集装箱制造涂装生产线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