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3.140.01 Y 28 备案号: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2952010 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ecycled 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PVC)pelle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0-11-29 发布 2010-12-29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295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再生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再生塑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佳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彦彬、丁大猛、王飞、张文秋、张丽、申凯。DB34/T 12952010 1 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废旧皮革等软聚氯乙烯塑料为主要原料,经筛选、造粒等工艺生产的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以下简称“粒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
3、033.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040.1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4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 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DB34/T 1297-2010 聚氯乙烯(PVC)再生塑料中无机物含量的测定 溶剂萃取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再生塑料粒料 recycled plastic pellets 以废弃的塑料为主
4、要原料,经造粒成型的塑料颗粒。3.2 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 recycled 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PVC)pellets 以废旧软聚氯乙烯塑料为主要原料,经造粒成型的产品。4 产品分类 产品按照用途不同分为装饰用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和制鞋、革等用软聚氯乙烯再生塑料粒料。5 技术要求 DB34/T 12952010 2 5.1 外观 粒料应色泽一致,大小均匀,不应有影响二次加工的焦料、机械杂质和结块料。5.2 物理机械性能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物理机械性能 指 标 序号 项 目 装饰用 制鞋、革等 1 水分,%0.4 1.0 2
5、密度,kg/m3 1.21031.6103 3 拉伸强度,MPa 6.0 10.0 4 断裂伸长率,%90 190 5 无机物含量,%40 20 6 200时热稳定时间,min 14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下目测。6.2 物理机械性能 6.2.1 试样的准备 按 GB/T 9352 的规定执行。6.2.2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 GB/T 2918 的规定执行。6.2.3 水分 按 GB/T 2914 的规定执行,试样取粒料。6.2.4 密度 按 GB/T 1033.1 的规定执行。6.2.5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按 GB/T 1040.1 的规定执行。拉伸速度为
6、 100 mm/min。6.2.6 无机物含量 按 DB34/T 1297-2010 的规定进行。6.2.7 200时热稳定时间 DB34/T 12952010 3 6.2.7.1 试验仪器(见图 1)a)玻璃烧杯,容量 1000 mL,杯盖中间有一个放温度计的小孔,周围有六个放试管的小孔。b)玻璃试管,内径(1213)mm,高 95mm,试管上刻有两条环形标记,下标记距管底 30 mm,上标记距管底 70 mm。c)温度计,最高刻度 300,精度为1。6.2.7.2 试验步骤 挑选粒径和高度均为(34)mm的粒料试样,将其放在试管内至下标记水平面处。再把宽 5 mm 的刚果红试纸环放在试管内
7、,使试纸环的下边缘在上标记处。然后用软木塞或胶塞塞住试管,放入温度为(2002)的油浴中,开始计时,准确到分钟。到刚果红试纸下边缘开始变蓝时所经过的时间即为热稳定时间。试验结果取两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两次结果的偏差不超过10%)。单位为毫米。1温度计;2试管;3刚果红试纸;4试样。图1 热稳定试验装置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DB34/T 12952010 4 产品检验以批为单位,同一批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得超过50t。7.2 抽样 产品的外观检查采用 GB/T 2828.1-2003 中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接受质量限AQL为 6.5。
8、物理机械性能检验以批为单位,在每批中随机取 5 kg 进行检验。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水分和密度。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检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性能不合格,需重新试验。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件中随机抽取粒料,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经复验合格该批为合格批,如仍不合格,该批为不合格批。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志 每袋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厂名、厂址,并附有合格证。8.2 包装 产品应盛于塑料编织袋中,密封完好。8.3 运输 在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完整,不破损,防止污染。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无污染的库房内。贮存期限从生产日期起为二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