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国 家标 准GB 1 03 64一 89饲 料 用 高 粱K a o l i a n g(s o r g h u m)f o r f e e d s t u f f s1 主匆内 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高粱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用高粱籽实。2 弓 用标准G B 5 4 9 0-5 5 3 9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G B 6 4 3 2 6 4 3 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3 感官性状籽粒整齐,色泽新鲜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4 水分水分含量不得超过 州.0 0 0,5 夹杂物不得掺入饲料用高粱以外的物质,若加入
2、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6 质t指标及分级标准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 表 1一一卜 一 一 一一一一级二级三级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写9.07.0 2 0 2 0)6.0 3.0 3.0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 6%干物质为基础计算。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二级饲料用高粱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6263647 检验7.1 样品的扦取及杂质检验,按G B 5 4 9 0-5 5 3 9 的有关规定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 9 8 8 一 1 0 一 1 1 批准1 9 8 9 一 0 9 一 O l 实施GB 1 0 3 64 一 8 97.2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 B 6 4 3 2 6 4 3 9 的有关规定执行。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9 包装、运愉和储存 饲料用高粱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商业部提出。本标准由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淑华、刘国君、李晓华、张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