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1121.3-2006前言NY/T1121土壤检测为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一第1部分:土裹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一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第8部分:土壤有效硼的测定第9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第10部分:土壤总汞的测定第11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第12部分:土壤总铬的测定第13部分: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第14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第15部分:土壤有效硅的测定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第17部分:土壤氯离子含量的测定第18部分:土壤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451009本部分为NY/T1121的第3部分。本部分中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有国、辛景树、任意、徐爱国、朱莉、张一凡。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