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172-876测定结果的计算6.1计算公式水分(分折基),%=m1二m210(1)m1-m0水分(干基),%=m1-m2100(2)m2-mo式:m。一烘干空铝盒质量,g:m1一一烘干前铝盒及土样质量,g:m2一烘干后铝盒及土样质量,g。6.2平行测定的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小数后一位。6.3半行测定结果的相差,水分小于5%的风干土样不得超过0.2%,水分为525%的潮湿土样不得超过0.3,水分大于15%的大粒(粒径约10mm)粘重潮湿土样不得超过0.7%(相当于相对相差不大于56)。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治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农业大学土化系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西开、易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