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5337-200610.3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产品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应符合NY5244的规定10.4质量管理部门应进行茶叶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积极采用茶叶生产先进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质量要求等信息,以提高产品质量。对有关茶叶质量问题的反映应有专人处理,追查原因,及时改进。10.5茶叶生产者是个人的,应具有质量管理措施和详细的生产管理记录。11人员11.1茶叶生产者从事无公害茶叶生产、加工、管理的人员应具有无公害茶叶生产的相关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11.2从事鲜叶采摘、茶叶加工、包装、检验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外伤性疾病等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茶叶的工作。茶叶加工、包装、检验人员应在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12文件管理12.1茶叶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应建立文件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包括生产过程记录、质量管理文件、产品质量评价和检验报告、合同及协议书等。12.2每批茶叶的生产全过程应详细记录,必要时可附照片或图像。记录应包括:a)茶树品种、种植面积、育苗、移栽:b)施用肥料和农药的种类、时间、用量、方法及病虫草害的防治措施;c)原料的来源及加工使用情况。12.3所有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可追潮性。12.4所有文件至少保存3年,档案资料应有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