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87-1996前言我国地方性氟中毒地区分布广,人口多,氟源非单一。主要分为饮水型与燃煤型两大类。除上海外,其余29个省(市、自治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流行:防治任务重大。仅靠控制单一介质的氟浓度,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治地方性氟中毒。通过调查研究我国有代表性的燃煤型和饮水型氟中毒地区8一15周岁和15周岁以上人群总摄氟量与氟中毒的剂量-反应关系(包括环境氟水平,每人每日由食物、饮水和空气中摄氟总量调查分析计算,氟班牙、氟骨症和尿氟等氟中毒指标,同时,综述国内外关于人群总摄氟量及其标准推荐值,根据这些结果,提出了该人群总摄氟量卫生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超轲、孙淑庄、魏赞道、曹守仁。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