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娜仁其木格,金洁,钱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民族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摘要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中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中国各民族的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事业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实践,中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从基层教育活动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民族工作内容,从单一宣传教育拓展到各个领域的各项工作,从思想认识方面纵深到实际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重点突破引领是主要体现,创新工作模式是关键环节,加强宣传教育
2、是重要途径,增强各族群众思想认识是深层内涵,全面、深入、持久是客观要求等六个方面的经验。关键词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图分类号G957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1-0215(2022)06-0076-0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既是中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凝聚各民族、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还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充分证明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基础上,中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应当把握好“全面”的深刻内涵,不断书写中国民族团结进步
3、事业新篇章。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发端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到改革开放时期加入“进步”的内涵1 146,再到新时代加入“创建”内容;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各地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州庆、县庆等节点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到兵地共建、多级联创、典型示范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2,民族团结从宣传教育层面逐渐延伸到各领域的各项工作,内容、形式、内涵日益丰富、不断完善。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创建活动”,此时以“一项活动”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
4、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3 301。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4。这些重要部署进一步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根本遵循。自1984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民族团结进步月”为契机,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及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研究成果。作者简介
5、娜仁其木格,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族学;金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族学;钱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族学。内 蒙 古 民 族 大 学 学 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Minz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48 No.6Nov.2022第48卷 第6期2022年11月76DOI:10.14045/ki.nmsx.2022.06.007关到基层集中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一系列活动,经过长期实践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
6、业的具有代表性、感召力、影响力的一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范围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成为新时代做深、做细、做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实践。本文基于实践,分析论述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累的经验。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1 33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做好顶层设计谋划,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组织力和领导力。内蒙古自治区坚持发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领导揽全局
7、、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带动各族人民开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稳妥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了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深入发展。自2011年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不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相关决策部署。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盟市相应制定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中国共产
8、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 精神,出台实施意见,为扎实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2021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做好“十四五”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也加快了健全领导机
9、制的步伐,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力。内蒙古自治区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不断夯实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逐渐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和组织力,稳步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质量,进一步保障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征程上继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二、重点突破引领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体现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初期,依据各盟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具备的实际条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选树了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包头市达茂旗、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示范区试点,重点突破开展民族
10、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各盟市政府、各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内外不同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各重点示范区因地制宜,逐渐探索总结出结合当地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方法和内容。第一,推动精准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八进”活动过程中,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受众群体,有侧重地突出创建重点,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各族群众。“进乡镇”注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进社区”注重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提供生活便利,加强交流、交往、交融等。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发挥“八进”的领域特点,从实际需求
11、着手推进“八进”精准到位。第二,加强典型培育。内蒙古自治区支持、鼓励各盟市各单位积极创建、命名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工作。自2012年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6个,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盟(市)。内蒙古自治区现有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77范单位278个,各盟市、旗县(市、区)结合实际,培树命名了盟市级、旗县级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已经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群。第三,加强动态管理。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形成常态化开展自查工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示范区示范单位
12、转型升级、发挥功能。截至2021年年底,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全面开展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质量。内蒙古自治区先后三次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三次组织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互相观摩、互相学习的活动,促进各示范区示范单位之间的广泛深入交流和相互学习,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水平。重点突破引领将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扩展、纵深推进,示范区示范单位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典型规模快速壮大,社会效应日益凸显,基本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乡村多级联动创建格局。三、创新工作模式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
13、作的关键环节内蒙古自治区紧密联系地区特点,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力求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质性,切实有效地保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内蒙古地区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创新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创新工作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形成统筹资源、部门联合、优势互补,各族人民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对民族工作的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在编制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过程中,创新编制工作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吸纳基层人民群众的实际
14、需求,不断充实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实效性,为做深、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七进”的基础上增加了“进网络”,形成“八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尝试通过“互联网+”模式实现线上和线下结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域,探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景区”“进家庭”等。第二,创新宣传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在采取传统宣传教育基础上,探索以新颖、立体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创新时代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个人分享个人故事、挖掘当地生动的民族团结故事、守护边疆的典型故事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
15、传部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策划、编绘“石榴籽”绘本丛书,完善少年儿童宣传教育途径,讲好中国故事,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利用学习强国、钉钉软件、网络开展宣传教育,充分推进“互联网+”模式,不断实现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全方位、全领域。第三,创新工作模式。内蒙古自治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为重要载体,建立三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利用示范单位的特色优势,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现途径,使实践工作从宣传教育层面逐步向实实在在的工作层面转变,例如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党建”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党徽照耀石榴红”等党建联合体品牌,不断推动党建同民族团
16、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层次融合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印发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工作方案,在社区工作中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志愿者、社团组织的积极性,不断发挥他们的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社区的各项工作高度联系、精准对接,形成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效合力,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的纵深发展。7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创新为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和思想动力,在实践中逐渐提升工作成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题、内容、形式,工作思路、模式都呈现了新形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内蒙古自治区今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加强宣传教育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新时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始终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注重运用“滴灌式”“精准化”的方式,在干部教育、中共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中不断增加民族团结内容,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