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4/T0292-2023前言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以系统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合理确定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技术路线,使污水处理技术适合西藏高寒缺氧、水温低、污染物浓度低、排放分散、水量变化大的特点,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系统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的建设思路和运行管理理念,特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污泥处理与处置、检测和控制、设备与材料、运行与维护。本导则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
2、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使用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凯旋大厦C座;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导则第一次发布。本导则主编单位: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格桑顿珠唐冰宋现财张宝涛肖兵付聪李红林杨勇熊艳玲李强徐振军楚尚烨王京陈方舟贾子龙朱云李挺戴宵琴刘力鹏杜晓璐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姜立晖扎西史宗李晓张建良赵晓龙DB54/T0292-2023附录A: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基本控项目32附录B: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水质控制项目限值3附录C:污水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35附录D:污泥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37引用规范名录38条文说明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