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02/T25.1-2023地理标志产品大村木耳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大村黑木耳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产地环境要求、生产管理措施、病虫害防治、采收及干制、生产记录。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大村黑木耳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6192黑木耳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12728食用菌术语GB19169黑
2、木耳菌种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1935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3术语和定义GB/T6192、GB/T12728、GB191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大村黑木耳Dacun auricularia auricular产自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内,在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下,根据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的黑木耳干品。4保护范围大村黑木耳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限于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的范围,即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红草岭村、河北村、小庄等82个行政村。详见附录A。5产地环境要求大村黑木耳人工培养产地的土壤、基质、水质应符合NY/T391的要求。6生产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