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学生会活动方案、总结制度1、学生会各部门都应制定本部门学期工作方案、学年工作方案,经辅导员及主席团审阅后由秘书部存档备案,学期末做工作总结,经审阅后由秘书部存档备案。2、各项具体活动方案、总结要求(1)活动方案必须在活动举办一周前上交秘书部。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目的、预计效果、人员分工,经费预算及所需物品(如布置活动场地、宣传等)。(2)活动负责部门应及时各宣传职能部门提供活动报道以便进行宣传。(3)活动总结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上交秘书部,根据方案与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活动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未及时上交总结的部门,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4)活动总结由秘书部转给网络工程部新闻工作负责人进行活动记录,做新闻发布到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