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卫生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民事诉讼法目录01基础理论02基本制度03审判程序04执行程序01基础理论一、民事纠纷的概念和特征民事纠纷,又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纠纷的特征:1.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2.纠纷的权利义务具有民事性。3.纠纷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案例】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梦想者电影(天津)有限公司签订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后,爱奇艺公司依约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200万元,但梦想者电影公司一直未确定合适的主创人员,导致合作项目一直无法推进到正式筹备期。而梦想者电影公司致函爱奇艺公司,以未收到进入
2、筹备期后的第二笔1200万元为由,解除合同。爱奇艺公司认为,此时项目尚未进入到筹备期,支付第二笔款项的条件尚未成就。双方协商未果产生争议。本案是否属于民事纠纷?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在一定社会中实行的,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一整套制度和方式。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事诉讼的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国家公权性。2.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3.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强制性、终局性
3、和权威性。三、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即国家最高机关制定颁行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法律。广义的民事诉讼法,还包括宪法、其他实体法与程序法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最高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方面的司法解释。四、诉(一)诉的含义“诉”,指民事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针对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解决争议的请求。(二)诉的特征1.诉的主体是当事人。2.诉的内容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争议。3.诉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三)诉的构成要素诉的要素,即构成一个诉必须具备的因素。1.
4、诉的主体诉的主体,就是指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2.诉的标的诉的标的,又称为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3.诉的理由诉的理由,又称事实理由,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审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微博网友“韩家小乖雪”发布了一张红衣女子在地铁上哺乳的照片,并配文字“姑娘,你在地铁上这个样子真的好吗?”随后,北京往事公益组织官微“北京往事网站”转发,引发争议。地铁哺乳当事人的丈夫方先生说,将以涉嫌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为由,起诉新浪、拍照者和北京往事网站,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如何分析本案诉的要素?五、民事诉法的基本原则(一)辩论原则辩论原则,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
5、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权对他们之间争议相互进行答辩和反驳,陈述各自的主张和事实根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1.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2.辩论的范围包括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内容3.辩论可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4.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二)处分原则民法:意思自治民诉: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1.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2.处分权的对象是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3.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4.处分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02基本制度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一)合议制与独任制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
6、上单数的审判员、陪审员或者由3名上单数的审判员组成的审判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与作出裁判的制度。独任制度,是指由一名审判员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判活动的制度。“任何人不能作为有关自己案件的法官。”(Nobody can be a judge in his own case.)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石某与被告某物业公司、潘某、某摄影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潘某在庭询时当场提交回避申请书,要求更换男法官审理本案,理由是
7、本案属于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渗水事故引起的纠纷,男性在安装、维修下水管道方面更有经验,因此要求更换男法官审理本案。潘某的理由是否正当?(三)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进行制度。例外:应当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就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二、当事人(一)概念凡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的人,就是当事人。狭义:原告和被告。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
8、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声称侵犯其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广义: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二)原告和被告的判断1.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2013年9月,炎黄春秋时任执行主编洪振快发表文章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真实性。2015年7月24日,“狼牙山五壮士”两名已故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各自的儿子葛长生与宋福保,在京举行“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授权仪式”,对洪振快涉嫌恶意诽谤损害他们父辈名誉的行为,分别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皆为洪振快。2.
9、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吕某在某银行成都南华北路支行办理了银行卡一张,预留了手机号码,并开通了电子银行和余额变动提醒等服务。后来,吕某持旧卡刷卡消费时,发现银行卡因异常而被冻结。吕某查询发现旧卡遭遇盗刷并发现案外人在位于河南省的某银行鹿邑支行以自己名义办理了一张新卡。随后,吕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认为银行未能尽到合同义务,应当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周童(5 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
10、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 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坷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 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4.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2014年6月12日,杭州绕城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奥迪轿车的吴平在高速路上强行右拐,与安徽司机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当场身亡。2014年9月3日,杭州交警绕城公路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奥迪车主吴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安徽司机汪国财因大货车超载和制动问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15年11月30日,吴平三名直系亲属起诉汪国财、大货
11、车所属的两家物流公司、承保大货车的黄山一保险公司。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小明在小区散步时,碰到邻居也带着狗散步,一小孩突然朝狗扔石子,狗就像发了疯似的扑向小孩,小孩反应快,躲到小明身后,狗狠狠地咬了小明大腿一口,致使小明花去医药费1500元,小明向邻居请求赔偿,邻居说不是他的错,让小明找小孩的父母索赔。6.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2012年,百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雅瑰园小区业委会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就公共收益的使用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物业公司应当从广告经营收入与停车专项服务费中
12、,每年提取3万元用于全体业主,每年6月15日前存入雅瑰园业委会指定账户。2014年年底,物业合同期满,百市物业撤出了小区。按照合同约定,两年来应该共有6万元公共收益交给业委会,但业委会并没有见到这笔钱。7.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2015年10月下旬,甲将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承包给了工匠乙装修,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劳务合同,乙在装修运送沙子的过程中,不慎将部分细沙子洒落到楼梯间的过道中。正巧一位老人路过被滑倒,后经医院诊断腿骨骨折,已花近五万元的医疗费用。8.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
13、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李某在宜昌某市场经营钢材生意,去年找张某购买了一批钢材,一直拖到现在都没付款。张某了解到李某是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是“某钢材经营部”,张某准备到法院起诉要回货款。9.脱落、坠落损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的车夜间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第二天早上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破裂,车头有部分楼房墙面脱落的瓷片,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车上散落的瓷片是从姚某管理的房屋上脱落的。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
14、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四、管辖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绝大多数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原告就被告1.公民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15、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法人、其他组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二)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
16、,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侵权纠纷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
17、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四)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
18、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五、证据和证明(一)证据的种类1.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2.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9、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书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主张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为真实。3.物证物证是指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规格、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书证和物证可能会同体。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以及其他的手段储存信息,并需要借助特定设备反映所储存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目前是指传统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5.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
20、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计算机等电子介质中的视听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6.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院所作的陈述。(1)证人证言具有不可替代性(2)证人证言只能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不包括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评价和看法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民事案件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1)针对事
21、实问题,不涉及法律问题(2)科学性,可靠性8.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或物品进行勘查、检验后制作的笔录。 (二)证据的收集1.自行收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申请收集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3.依职权收集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公益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
2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三)免于证明的事实1.诉讼上自认的事实2.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3.众所周知的事实4.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5.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8.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四)证明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六、法院调解(一)调解的
23、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二)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七、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
24、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淄博某混凝土公司与江苏某工程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向其在建工程供应混凝土。淄博某混凝土公司按照合同履约后,江苏某工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累计欠款972万余元。淄博某混凝土公司在多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25、。法院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发现了江苏某工程公司名下2个活期账户,并依法提起网络查控。被申请人发现账户被查封冻结,连夜从外地赶到法院,一再表示该账户是公司投标账户,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尽快解封,很快,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天就向申请人账户汇入全部欠款。03审判程序一、第一审普通程序(一)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形式审查,以当事人的声明为准。2.有明确的被告明确准确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形式审查,不确认其真实性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26、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消极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
27、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三)审理前的准备1.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3.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2)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
29、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3)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4)组织交换证据;(5)归纳争议焦点;(6)进行调解。(四)开庭审理1.开庭准备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案由及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查核实各种证据的活动。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30、根据。质证的内容: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一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论证和辩驳的活动。4.合议庭评议评议不公开,合议庭成员对评议结果的表决,以口头表决的形式进行,少数服从多数。5.宣告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五)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
31、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六)撤诉与缺席判决撤诉,是指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时所作出的判决。二、第一审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
32、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标的额超出前款规定,但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三、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一)提起上诉的条件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对象可以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
33、裁定可以上诉。2.必须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人,是指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被上诉人,是指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口头无效。(二)上诉的提起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
34、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三)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依法改判(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查清事实后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04执行程序一、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35、,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二、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员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同时或者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发送执行通知书。三、执行和解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执行阶段没
36、有调解。四、终结本次执行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难执行不能五、执行措施(一)查封查封,是指民事执行机关对债务人的有关财产就地封存,禁止债务人转移和处分并防止债务人毁损的执行措施。(二)扣押扣押,就是民事执行机关将债务人的财产运送到特定场所加以扣留,不准债务人占有、使用、处分并防止其毁损的执行措施。(三)冻结冻结,是指民事执行机关向有关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债务人转移、处
37、分特定财产的手续,从而限制或者禁止债务人对其财产行使权利的执行措施。(四)划拨存款划拨存款是民事执行机关通过金融机构将已经冻结的债务人账户上的存款,划入债权人或者者民事执行机关开立的执行款专用账户的执行措施。(五)提取收入提取收入就是民事执行机关通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协助,将已经扣留的债务人的收入提出并划入执行债权人或者民事执行机关开立的执行款专用账户的执行措施。(六)执行拍卖执行拍卖,也称强制拍卖,是指对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财产,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受人,将所得价款交给债权人的执行措施。(七)执行变卖执行变卖,是指将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定价的方式强制出卖,把所
38、得价款交给债权人的执行措施。(八)以物抵债以物抵债是指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或者经执行拍卖或者变卖不能成交经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的申请或者同意,民事执行机关从裁定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权利作价或者以拍卖所定保留价、变卖定价折抵给债权人所有,并视债务人履行该折价的范围的义务的执行措施。(九)强制管理强制管理,是指对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选任管理人实施管理,并以管理所得的收益清偿债务。(十)对行为的执行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
39、担。可替代+不可替代六、执行威慑(一)限制债务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010年4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姜某某签订石材
40、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完工后,姜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并拒付剩余约29万元工程款。经市南法院审理,判决姜某某按期偿还291299.4元,并支付鉴定费12650元及诉讼费5514元。由于姜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9月,法院对姜某某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随后,青岛机场安全检查部将欲乘坐飞机前往海南旅游的姜某某查扣并及时通知市南法院。执行人员将姜某某带回法院,因其违反限高令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遂决定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二)在征信系统记录和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41、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彭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陈某拖欠彭某借款3000 元未还,经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中,因陈某未按要求申报财产且长期在外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除了线上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将其失信信息、照片通过抖音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不久后,曝光面迅速扩散。陈某在网络上看到自己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被曝光,迫于执行压力,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次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案件随之圆满执结。 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