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等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职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