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 1、1寸白底免冠彩照8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回执。 调入/续保: 1、社保卡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停缴1、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2、身份证复印件。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 1、只补缴养老,不能补缴养老以外的险种; 2、只能补缴当年度的养老,不能跨年度补缴。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德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3、德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 4、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 停缴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汇缴变
2、更清册(一式三份)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 可以补缴公入职以后的公积金但不体现连续性,只是一次性把公积金发放到帐户,不能用于购房贷款用。 所需资料: 1、劳动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 3,德阳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4,德阳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5,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6,单位以前年度补缴应提供补缴申请一份; 7,交款凭证。 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
3、销时限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2.1寸近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1张; 4.户口本原件; 5.社保卡原件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发票; 6.个人原始档案。 办理流程1、企业提供次月到龄领取待遇的人员清单;2、通知参保人员; 3、提供有关资料; 4、城居保经办网点生成待遇核定表; 5、参保人员确认待遇核定表; 6、发送参保人员确认信息; 7、发放相关待遇。二、医疗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社保卡中个人账户部份可用在市内定点药店购买指定药品. 1、门诊: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社保
4、卡直接结算。 2、住院: (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3、不论是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办理退休时本人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一次性补缴相差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
5、险待遇。 4、常驻外地机构、流动施工单位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住院以及出差、休假人员患危重疾病住院,只能在患病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 (1)市内就医,该年度内的费用均可报销; (2)参保人员在外地患急症,可就近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救治,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备案。 2、周期:报销30个工作内可领取报销费用。 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结算,凭德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办理入院手续,缴纳预付金,出院时结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定期向医疗保险机构申
6、请结算. 2.参保人员在外地患急症,可就近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救治,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出院证、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所属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报销。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本市同等医院、同类疾病住院费用水平支付.办理流程1、门诊:参保人员门诊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2、住院: (1)定点医院凭基本医疗保险卡或基本医疗保险证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并向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2)定点医院应根据病员情况预收适当的住院自付金,属于个人自付的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本人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特
7、殊情况由医院与用人单位或本人结算。 (3)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经用人单位和当地最高等级的定点医院同意后,报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三、工伤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申领报销时限时限: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领认定工伤;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
8、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周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机构在受理申报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报销手续,将符合报销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给用人单位。 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
9、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医疗费申报资料:用人单位报销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时,应填报工伤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性质认定表(复印件)和工伤事故备案材料,门诊医疗的应提供复式处方和有效收费票据,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医疗机构的住院证明、复式处方、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有效收费票据。办理流程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报销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时,应填报工伤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性质认定表(复印件)和工伤事故备案材料,门诊医疗的应提供复式处方和有效收费票据,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医疗机构的住院证明、复式处方、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
10、有效收费票据到社保局窗口办理,社会保险机构在受理申报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报销手续,将符合报销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给用人单位。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4、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保险的员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完后将证件交至各单位失业经办人,便于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注:企业及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 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资料:户
11、口本、身份证、打工证明、学历大专以上毕业证四样的复印件,蓝底2寸照片。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2、周期: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所需资料1、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当地参保失业保险地办理。 五、生育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范围: 1,产前检查项目 2
12、,分娩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3,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 4,计划生育手术费 条件: 1、(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产假生育津贴. (二)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社会保险机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其职工应享受的生育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给予支付。欠费单位今后足额补缴欠费和滞纳金后,社会保险机构可补报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三)参保单位因停产或生产经营困难而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生育保险关系即为中止。生育保险关系中止期间,职工应享受的生育待遇,由所在单
13、位按国家规定给予支付。 (四)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入本市的用人单位,转入前在原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满12个月、转入后继续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五)参保单位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在国外,以及在港、澳、台生育分娩、终止妊娠和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六)参保单位女职工在本市区域外因工作、学习、休假、出差等原因或特别情况下,不能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应就近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或终止妊娠。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纳
14、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七)参保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依法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滞纳金。上述单位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其怀孕女职工在单位宣布撤销、解散、破产、终止之日起280天内分娩的,本人应享受的产假生育津贴、分娩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直接支付给本人。2、按政策规定生育的参保职工(第二胎要间隔4年以上)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所在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2、周期: (1)经办机构受理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支付材料
15、时,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审定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齐全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手续并支付相关待遇;对不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支付申请的理由或需要补齐的材料内容。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认为社会保险机构未按规定为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或对其享受的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支付后的1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社会保险机构应于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所需资
16、料1、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相关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4、依据申请内容相应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分娩、终止妊娠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相关治疗或住院凭证及婴儿出生、死亡、流产等医疗证明;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式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收费发票; 6、申请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的,需提供该职工配偶的户口证明、居住地劳动保障所出具的在家务农或从业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 2、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所在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
17、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单位提供资料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4、经办机构受理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支付材料时,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审定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齐全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手续并支付相关待遇;对不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条件和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支付申请的理由或需要补齐的材料内容。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申领报销条件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3、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
18、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缴存人;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具有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30%; 4、申请人、借款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5、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申领报销时限 提取周期:即时办理。 贷款周期: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将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所需资料提取所需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须提供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或市房委办出具的无
19、房证明; 3、职工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职工须提供 1、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须提供 1、贷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 2、单位或市房委办出具的无房证明; 3、职工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 5、职工每年只能用公积金偿还贷款一次; 6、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第一年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贷款资料: 1、已签定的购、建住房正规合同及复
20、印件; 2、总房款30%的首付款正规收据及复印件; 3、本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专用格式); 4、身份证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证明-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系转移一、社保关系转移转入1、跨省转入: (1)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在空白处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参保凭证,直接给转出地社保局发“养老保险接收函”; (3)待转入的款到帐后,持本人身份证去区社
21、保局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回到市社保局窗口进行帐户合并。 2、省内转入: (1)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在空白处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转入地社保局出具养老保险接收函和医保接收函; (3)转出地社保局收到接收函出具参保人员情况转移表、历年缴费及个人帐户信息表。 转出1、跨省转出:与转入手续一样。 2、省内转出:与转入手续一样。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转入一、市内转入:1、离职转入 (1)到现参保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书(一式贰联);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单位开具的; (4)原单位开具的; (5)由公积金经办人员到转出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 2、调任转入 (1)到现参保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书(一式贰联);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单位开具的; (4)原单位开具的; (5)由公积金经办人员到转出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 二、市外(省外)转入: (1)到现参保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书(一式贰联);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单位开具的; (4)原单位开具的; (5)当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 (6)由公积金经办人员到转出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 转出1,市内转出与市内转入一致。 2、市外转出: 由转入地开接收函,带接收函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