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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高中政治新教材 选修3第2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综合探究 把握逻辑规则纠正逻辑错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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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逻辑思维过程(1)逻辑思维过程是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的。只有做到准确把握概念、正确运用判断、精确进行推理,思维才能合乎逻辑的要求。(2)准确把握概念,就是要准确把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学会用定义和划分的方法来明确概念。(3)正确运用判断,就是要深刻理解不同判断的具体结构及其逻辑特征,学会在不同的思维环境中正确地运用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4)精确进行推理,就是要认真辨别不同前提的逻辑性质,区分不同推理的基本规则,努力保证演绎推理结论的必然性,提高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2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1)澄清概念、准确判断、严密推理、清理矛盾、合理论证、辨识谬误、纠正错误,是逻辑思维的

2、题中之义。(2)学习形式逻辑,不仅有利于提升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助于提升我们的理性思维的素养和科学思维的水平,也有助于培育我们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教材第68页探究一运用所学“白马非马”等概念辨析和三段论推理的逻辑知识,分析这段话中的逻辑错误。提示这段话共有10处逻辑错误。(1)“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这两句话中包含了一个简化的直言三段论,它的结构是:甲生疮,甲是中国人,所以,中国人生疮。这个三段论结论中的“中国人”是周延的按照现代汉语的习惯,在性质判断中,全称判断的主项前面是可以省略量项的。说“中国人生疮”就等于说“所有中国人生疮”。这就是说,省

3、略了量项的主项是周延的。但是,这个概念在第二个前提中是不周延的。因此,这个三段论推理犯了“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2)“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这个三段论推理是无效的。前文(1)中已经分析了,“中国人生疮”就等于说“所有中国人生疮”。这个前提是不真实的。以不真实的前提作为论据进行论证,是违反论证规则的。因为论证的基本含义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判断确定另一判断真实性的思维过程。如果诡辩者说,他不是说“所有中国人生疮”,而是说“有的中国人生疮”,那么,其推理就犯了中项“中国人”不周延的错误。因此,“你也生疮”的结论没有得到有效的逻辑论证。(3)从“甲生疮”和“你既然也生疮”,推

4、出“你和甲一样”,是不能成立的。这个三段论使用的第二格的AAA式,这个式是非有效式。因为第二格的AAA式中的中项“生疮”是不周延的,中项不周延,不能必然地推出“你和甲一样”的结论。同时,“你也生疮”这个判断的真实性在(2)中并没有得到论证。以真假未知的判断,或以已知为假而冒充为真的判断为前提进行论证,就违反了论证中的论据必须是已知为真的规则。此外,即使“你”和“甲”在生疮方面是一样的,也不能由此说明二者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的。如果由一点而概括全面,就犯了“以偏概全”“轻率概括”的错误。因此,诡辩者在这里用“一样”这个概念,是试图偷换概念。(4)“你既然也生疮”“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

5、同(3)所分析的那样,“你既然也生疮”是真假未知的,以未知真假的判断作为论据,是违反论证规则的。(5)“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这里有省略三段论,恢复之后应该是:凡无自知之明的人说的话是没有价值的,你说的话是无自知之明的人说的话,所以,你说的话是没有价值的。这个三段论的形式结构是正确的,但是其大前提并不是一定为真的判断。因为并不是无自知之明的人说的“所有”话都是没有价值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6)“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诡辩者的推论的思维过程是:“你说甲生疮”,等于说“你也生疮”,“倘你没有生疮”,就是你说诳了。可见,“你说诳也”是以“你也生疮”为论据的。诡辩者把经过自己

6、荒谬的推论得到的“你也生疮”这个假的判断,强加作为论据,进而论证“(你)说诳也”,同(4)一样,是以虚假判断作为论据的,违反了论证规则。(7)“(你)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这个推理的形式结构是卖国贼是说诳的,(你)是说诳也,所以你是卖国贼。这是三段论推理的第二格AAA式,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8)“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这是省略三段论,省略了大前提“凡是骂卖国贼的人都是爱国者”。显然,这个全称判断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判断,以这样的判断为论据进行论证,其结论“我是爱国者”并不能必然地得出。(9)“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这里省略了“我的话

7、是爱国者的话”这个前提。这两个前提的真实性都有问题,即使是爱国者的话也不见得句句都是最有价值的。“我的话是爱国者的话”,又是由“我是爱国者”推理出来的。其推理的过程是:“我是爱国者”,所以,“我的话是爱国者的话”。而“我是爱国者”这个判断的真实性在前面(8)中并没有得到有效论证,这里犯了以未经论证的判断作为论据的错误。同时,“最有价值的”和“不错的”两个概念之间并不是全同关系,更不是不同语词表达同一概念的关系,这里又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10)“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从上下文看,这个推理的过程是:“我的话既然不错”,那么,“我骂卖国贼(的话)也是不错的”,我骂“你是卖国贼”

8、,那么,“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可见“你是卖国贼”是由“我的话不错”推出来的。从(8)(9)又知,“我的话是不错的”是从“我骂卖国贼”推出来的。这就不难看出,诡辩者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教材第68页探究二1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分析上述材料中的逻辑问题。提示邓析的话中有两个对立的逻辑推理。他对死者家属说:如果“人必莫之卖”,那么你可以“安之”,(现在)“人必莫之卖”,所以,你可以“安之”。这个推理的假言前提是符合人情世故的,因为世上有理性的人不会去买一具与自己无关的尸体,得尸者只能将尸体卖给死者的家属。死者家属因此而不必着急。这个前提是具有真实性的。这个推理形式采取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提式

9、,符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结论是合情合理的。邓析对得尸者说:如果“此必无所更买”,那么你可以“安之”,(现在)“此必无所更买”,所以,你可以“安之”。这个省略了的假言前提也是符合事理的,因为死者家属除了向得尸者买尸体之外,不可能在别处买到,得尸者理所当然可以“安之”了。这个假言判断的前提也具有真实性,推理形式也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提式,符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结论的真实性无可怀疑。由此可以看出,邓析的“两可之说”中的任一“可”,单独地看都没有违反推理规则,其推理形式也是符合规则的。但是,尸体的买与卖是一个完整的事件,并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事件。要完成这个工作,就必须要求买卖双方能够

10、达成协议,而不是各执一端的无限僵持。就解决这个问题而言,邓析的思维是有逻辑错误的。我们把他的“两可”结合起来,就构成了这样的假言联言推理:如果“人必莫之卖”,那么你(死者家属)可以“安之”,如果“此必无所更买”,那么你(得尸者)可以“安之”,(现在)“人必莫之卖”,而且“此必无所更买”,所以,你(死者家属)可以“安之”,同时,你(得尸者)也可以“安之”。从形式上看,这个假言推理是肯定两个不同的前件,从而肯定两个不同的后件,这种肯定式是符合推理规则的。但是,从内容上看,这是两个假言推理前提不当并列构成假言联言推理。因为两个假言判断的后件是矛盾的,不能并列地“同时存在”。因为死者家属“安之”,得尸

11、者肯定就不能“安之”;反之,得尸者“安之”,死者家属肯定就不能“安之”。而邓析却让双方都“安之”,是“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明显违反了矛盾律。再者,邓析先是站在死者家属的立场,以得尸者为对立面,劝慰他“安之”;随后,他又站在得尸者的立场,以死者家属为对立面,劝慰他“安之”。对于不同对象而言,邓析的劝慰没有问题,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说,任何一方的“安之”都是以对方的不“安之”为根据和出发点的。邓析先劝死者家属“安之”,其根据是得尸者不能安之;当他再劝得尸者“安之”时,其根据是死者家属不能安之。“安之”与不能“安之”之间互为因果,使得“可与不可日变”而陷入怪圈之中,这样的“安之”就再不是同一个标准和

12、根据了,也就违背了同一律。2“飞矢不动”论题同样存在逻辑问题。请查阅相关资料,谈谈你的看法。提示人们对“飞矢不动”有多种理解。比如,有人认为,这个悖论的标准解决方案是:箭在每个时刻都不动这一事实不能说明它是静止的。运动与时刻里发生什么无关,而是与时刻间发生什么有关。如果一个物体在相邻时刻在相同的位置,那么我们说它是静止的,反之它就是运动的。也有人认为,“飞矢不动”偷换概念,以“时刻”概念偷换“时间”概念。逻辑学家金岳霖认为,芝诺的推理是:如果一件东西能动,它一定在它所在地方动,如果一件东西能动,它一定在它不在的地方动,一件东西或者不能在它所在的地方动,或者不能在它所不在的地方动,所以,一件东西

13、不能动。金岳霖的分析是:如果一件东西既不在它所“在”的地方动,也不在它所不“在”的地方动,而在它所动的地方动,则此例中后件不是前件的必要条件。既然如此,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这样就得不到芝诺所希望的那个结论。上述说法可能都没有真正理解芝诺悖论。首先,不能把芝诺否定运动的四个悖论拆开理解,它们是一个整体,拆开了理解有可能曲解芝诺的原意;其次,芝诺悖论在哲学和数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意义不在于“运动”是否可能的逻辑论证,而在于它可能对“无穷”问题的揭示,特别是“实无穷”与“潜无穷”及其之间关系的揭示。而关于“无穷”的研究,即便是在现代科学领域,也仍然是哲学、数学和逻辑学的难题。教材第69页探究三

14、请用所学的逻辑知识,分析上述材料中的“逻辑”。提示这几段文字中的“逻辑”,涉及如下有效三段论:(所有)商品是在出卖以前就已存在的,(所有)工人劳动不是在出卖以前就已存在的,所以,(所有)工人劳动不是商品。从马克思的论述语境看,这里的“出卖以前”是指“购买方得以使用之前”,因而“期货”商品在出卖以前也是已存在的,故“出卖”一词更好的译法应为“卖出”。马克思清晰地论证了两个前提的真实性,进而得到了这个为古典经济学所遮蔽的结论。若加之如下推理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此有更清晰的理解。(所有)商品是在出卖以前就已存在的,(所有)工人劳动是商品,所以,(所有)工人劳动是在出卖以前就已存在的。因为这个三段论推理

15、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它的形式是正确的。这样的三段论从结论到前提具有“逆保假性”,即在确认结论为假而且大前提为真的情况下,其小前提“工人劳动是商品”肯定是假的。换句话说,“工人劳动是商品”这个判断是不成立的。正是通过这样的逻辑推理与严格论证,马克思令人信服地揭示了旧的经济理论中“劳动商品论”的错误,第一次明确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创立了劳动力商品论和关于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差额的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作为劳动力购买方的资本家剥削的秘密。在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还精彩地使用了关于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的逻辑推理。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这里两次使用的“矛盾”一词,都是指旧的经济理论违

16、反形式逻辑矛盾律所犯的“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而不是辩证法所讲的“客观矛盾”,这是马克思用“自我消灭的矛盾”所明确昭示的。对于上述有效推理式而言,如果肯定其全部前提而否定其结论,就必然导致“劳动既是商品又不是商品”这种“自我消灭的矛盾”,即两个相互否定的判断不能同时为真的逻辑矛盾。列子说符篇记载:齐国有个田氏,为祭祖而设宴招待宾客,赴宴的有上千人。席间,侍者献上鱼雁等做成的佳肴。田氏看了感叹道:“上天对人类的恩惠真深厚啊!繁殖了五谷,生育了鱼鸟,供我们受用。”田氏的感叹博得了宾客的齐声赞同。就在这时,一个12岁的小孩鲍氏之子站出来说:“你说的不对,上天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因为天地之间的万物与我

17、们人类同是自然界的种类,种类是无贵贱的,而仅仅是以智力的大小、力量的强弱来互相制约的,根本不存在谁为谁而生,人取可以吃的东西而食用,怎能说是上天为人类而创造的呢?况且,蚊子叮人吸血,虎狼吃肉,难道能说上天为了蚊子吸血而造了人,为虎狼吃肉而创造了肉吗?”(1)从上文中找出几个表示推理的句子。(2)小孩对田氏的反驳是否正确?你能否从另一个角度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方式对田氏进行反驳?(3)你从上述事例中得到怎样的启示?答案(1)上天对人类的恩惠真深厚啊!繁殖了五谷,生育了鱼鸟,供我们受用。你说的不对,上天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因为天地之间的万物与我们人类同是自然界的种类,种类是无贵贱的。(2)小孩对田氏的反驳是正确的。因为自然界间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方能认识、利用万物,人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所以,人能认识、利用万物。(3)努力学习推理知识,提高我们的思辨能力。遵循客观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依附权贵,坚持真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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