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分设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金融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类级科目。政府性基金是专用性较强的财政性资金,因而在基金管理上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养路费等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具体管理要求如下:基金要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上缴中央或地方国库,使用由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属于基本建设用途的,由财政部门按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计划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基金收支在预算上单独编制反映,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原
2、来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按国务院上述规定也应纳入地方财政基金预算统一管理。这部分基金仍由地方财政统一安排使用,实行先收后用,自求平衡。财政部门应根据基金预算收支管理的特点,加强基金预算管理。一是实行先收后支。由于基金预算有较强的专用性,政府财政会计必须认真审查单位请拨的项目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具体为该基金项目的上年滚存结余数加本年已缴库的收入数减本年已支拨数,如有资金来源才能办理拨款。二是基金必须分项核算。由于各项基金都有各自专门的用途,政府财政会计必须按不同的基金项目和财政部制定的基金预算收支科目设置明细账,真实反映各项基金及其明细项目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不得出现科目串户或挪用,同时应定期与基金管理部门核对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