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8233)的要求,为确保金属屋面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安全,明确金属屋面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而编制的。编制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选用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本标准共为七章和两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原材料验收、现场加工构件验收、安装工程验收、金属屋面工程验收和附录。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具体条文解释工作。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给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院,邮编:100039,E-mail:2 )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起草单位:主编单位: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一局安装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