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安监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第一条 积极配合安监处长开展平安治理、平安检查工作,保证各分口及分片范围内在消费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规定。第二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及分片范围内的平安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第三条 深化消费现场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情况,及时觉察和处理有关平安征询题。第四条 催促各消费区队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负责检查在岗操作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对无证操作人员有权停顿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单位负责人。第六条 遇有危及平安消费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顿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第七条 要细心认确实填写好当班平安征询题整改通知单,做到现场消费情况、存在的征询题、现场监控重点、严峻隐患等填写真实、准确。第八条 安监员跟班期间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隐患,要掌握现场第一手材料,及时如实地汇报事故情况,并都要有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第九条 安监员跟班期间对当班检查出的征询题及时进展汇总,对严峻征询题要建立台帐,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催促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进展复查备案。第十条 要按规定完成每月各项考核指标及罚款指标。第十一条 必须尽职尽责,制止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