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开工具平安治理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手持电开工具(包括手提电焊机、小台钻等携带式用电设备及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平安治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1工具的使用单位均应设专兼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工具的治理规程,不准将不合格的工具发放使用。2工具的使用人员在领取工具时,应认真进展外观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工具领到使用,否那么视为在使用过程中损坏。3工具退库时,保管人员应认真进展外观检验,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记录,待检修合格前方准发放使用。4所有手持电开工具由电工负责。有关电工至少每季度对工具进展一次绝缘电阻的测定,超过测定周期而未进展测定时,工具应停顿使用。5平安负责人应对工具绝缘电阻测定结果定期进展抽检,觉察征询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6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对直截了当责任者处5-30元罚款,或给予其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