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掘作业平安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标准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平安治理,操纵挖掘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平安,防止企业财产损失,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平安治理标准(Q/SY1247-2022)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治理标准(Q/SY1240-2022),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挖掘作业包括:在消费、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石方构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撤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而造成某些局部失去支撑的作业。第三条 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进展分级治理(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除外
2、)。挖掘作业办理许可证,挖掘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一、常规挖掘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按下表执行:表1 常规挖掘作业分级治理表级别挖掘深度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批准人第一级0.5m-1.2(1.5)m班组(机组)级班组(机组)长第二级1.2(1.5)m-3m基层队级基层队长第三级3m-6m科级消费单位(工程部)级科级消费单位(工程部)主管领导第四级6m以上二级单位级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注:括号内1.5指:在稳定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通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二、关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挖掘工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制定挖掘方案(平安施工方案),
3、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1、交通情况;2、附近的振动源;3、隐蔽电气、管网等设备的分布情况;4、邻近的建筑构造及其情况;5、土质类型;6、地表水和地下水;7、对土壤和水的污染;8、架空的公用设备;9、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10、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11、使用的工器具;12、气候;13、其他。建立单位应按照情况,组织电力、消费、机动设备、调度、消防和隐蔽设备的主管单位(部门)结合进展现场地下设备交底,按照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详细要求,并审批其挖掘方案(平安工作方案)。施工单位执行过程中,在
4、上表所列的分级根底上提高级别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并进展审批。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审批后的挖掘方案,如有改动,须经双方审批人员重新审批前方可执行。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第二章挖掘作业治理流程第一节施工前预备第五条 本规定由平安环保处归口治理,所属各单位平安环保治理部门负责组织施行和监视检查。第六条 挖掘作业施工预备阶段,建立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面、地下及四周环境等与平安环保有关的精确的信息、材料。第七条 挖掘作业前应确定附近构造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构造物根底进展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第八条 挖掘作业开场前,施工单位必须
5、进展工作前平安分析,按照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现场相关人员应拥有最新的地下设备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备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纳探测设备进展探测。第九条 在挖掘开场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照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第二节挖掘作业治理第十条 采纳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第十一条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第十二条 挖掘作业假设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关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
6、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备,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第十三条 采纳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假设采纳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存在车辆损害的相关作业人员应穿戴警示背心。第十四条 假设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构造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根底来确保这些构造物的稳定性,并保护员工免受损害)。第十五条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根底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展挖掘,除非在稳定的岩层上挖掘或已经采取了以下预防措施:1、提供诸如托换根底的支撑系统;2、建筑物距挖掘处有足够的间隔;3、挖掘工作不会对员工
7、造成损害。第十六条 挖掘作业过程中,当需要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备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时,必须使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进展。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备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顿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平安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第十七条 关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按照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关于挖掘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设计。第十八条 在稳定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通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第十九条 技术负责人应按照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同意值(高宽比),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方式保存在作业现场。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确实定参照GB 500072022执行,土质分类及坡度同意值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