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平安治理规定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施工平安治理工作,强化工程治理员、现场人员的平安消费认识,消除不平安要素,防止施工平安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平安指施工平安,所称施工单位指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经理部,所称施工人员指施工班组工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施工单位和承包公司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二章平安治理的根本制度 第四条平安治理的目的 1.预防伤亡事故。 2.预防、消除危险,不断改善消费条件和作业环境,到达最正确平安状态。 第五条平安治理的根本原那么 1.管消费必须同时管平安。平安治理是消费治理的重要组成局部,公司的主要领导要亲
2、身抓平安,并对此负责,一切与消费有关的机构、人员都要参与平安治理,并在治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2.以预防为主。在施工消费活动中,经常检查,及时觉察、消除不平安要素,确保施工消费顺利进展,经常与平安监视部门联络,自觉接受监视,提高平安治理水平。 3.动态治理。 .平安治理涉及到施工消费活动中的各方面,涉及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施工消费过程,涉及到全部施工消费时间和一切施工消费要素,在施工消费活动中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平安治理。 .动态平安治理的重点是操纵施工消费中人的不平安行为或物的不平安状态。 .平安治理要不断的开展、变化、总结经历,习惯不同的施工消费活动,消除
3、不断产生的新的危险要素。 第三章平安消费责任制 公司成立质安部作为平安监视的工作班子,负责监视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各项规定,打算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质安部经理、副经理的平安消费责任。 1.贯彻、执行平安技术法规制度,接受并协调同政府平安监察机构人员的平安监察活动。 2.拟订本单位开展平安消费工作打算和平安治理、监视、检查方法及平安技术措施,组织总结、交流平安消费的先进经历。 3.监视、检查基层单位安技措施的落实和平安治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对有关人员进展专业技术指导或培训。 4.参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技措施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的
4、统计,分析和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对事故缘故的分析,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对责任者的严肃处理。 6.积极开展劳动保护治理,平安技术措施和防护保险装置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平安消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并经常深化工地现场,觉察不平安隐患及时发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产。 第七条专职平安员的平安消费责任 1.检查、监视公司各部门或施工现场贯彻安技规程和落实安技措施。 2.觉察安技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平安的隐患,有权向施行现场提出修正意见,发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令其暂停作业,立即改正,施行现场必须接受监视检查,按期落实整改。 3.
5、对违犯政策、法令,无视平安措施,冒险蛮干又不听劝告,不接受监视检查的消费指挥人员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向当地政府平安监察部门反映,以致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诉讼。 4.有权对平安、文明消费做出明显成绩,有严峻奉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物质奖励和给予荣誉称号的建议意见。 第八条工程工程负责人的平安消费责任 1.负责工程工程平安消费责任制的制订、落实。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展现场平安消费检查,催促施工班组搞好平安治理工作。 3.施工现场发惹事故和未遂平安事故,及时按规定向公司平安治理部门的有关领导报告。 4.负责组织对轻伤和一般未遂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场的第二级平安教育。 第九
6、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的平安消费责任。 1.负责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备的状态进展审验和认可。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展平安消费检查,觉察平安隐患的,及时提交施工班组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平安事故的未遂平安事故,及时按规定向公司平安治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4.负责组织对轻伤和一般未遂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场的第二级平安教育。 第十条现场平安员的平安消费责任。 1.对施工人员的不平安行为进展动态治理。 2.检查觉察设备、设备不平安状态的,提交施工班组整改,施工班组回绝整改的,及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经理)报告。 3.监视施工班组完成新工人上岗前的第三级平安教育。 第四章 平安教育 第十一条 新工人入场的平安教育。 1.新工人进入现场开场作业前应分别完成由平安治理部门、工程经理部、施工班组组织的三级平安教育。平安教育包括平安知识、平安技能、平安认识三个方面的教育。 平安知识教育是为了使操作者理解、掌握施工消费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要素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