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平安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采纳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用地应进展围挡,围挡材料宜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金属定型材料,不宜使用砌筑砖体或易损、易燃等材料。市政根底设备工程因特别情况不能进展围挡的,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平安消费、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施工标志牌应注明工程名称、建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经理姓名、联络、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络及常
2、用急救等内容。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立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平安和地下管线平安。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按照建立单位提供的全面、详实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材料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实在有效的保护措施或方案,经审批前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应进展适时监测。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平安间隔,高压线路应采纳绝缘材料进展平安防护。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防护棚应采纳杉杆防护架,变压器处搭设防护棚,变压器上的高压线应采纳悬臂构造加钢丝绳拉索;围墙边的高压线应采纳双排架搭设。防护架、防护棚搭设应保持距高压线 以上间隔。防护架、防护棚距施工现场一侧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旗、间距,用低压线送电。防护架下必须设置灭火器。施工期间应对建立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平安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平安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到达文明平安施工条件。施工现场应按照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标准的详细要求,完善各项平安防护设备,确保施工消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