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过程平安治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与安装施工组织、现场治理、平安技术措施等平安治理规定。为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前期预备、满足职业健康平安治理需要并有效操纵施工过程,保证明现总承包工程平安目的,特制定本规定。3.1 施工组织设计、平安技术措施和平安技术交底工程部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前,审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2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包括平安施工局部),并经审批前方可施工。3.3 施工单位单项工程施工前,做好施工方案,同时进展平安交底,不进展平安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3.4 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中平安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有关平
2、安装置和平安器具的预备,做到机具齐全,平安可靠。3.5 平安技术措施和平安技术交底编制要求3.5.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平安技术措施3.5.2 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时,要按照国家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标准、规程、规定及公司现行平安防火治理规定。3.5.3 平安技术措施的编制,结合施工方案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各项平安措施,确保平安施工,如针对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人身损害、机械损坏和职业病、中毒本卷须知及应采取的改良措施。3.6 现场布置及治理3.6.1 施工现场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和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作业区、休息室、办公室、仓库、茶炉房、搅拌站、铆焊场、施工材料堆放场,所有安排必须经平安防火部门批准。3.6.2 工地材料堆放必须整齐稳定,边角余料应堆放指定地点做到文明施工。3.6.3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害物质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3.6.4 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3.6.5 电气焊、起重、电工、各类机动车、吊车司机、锅炉司炉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携带特种作业证,办好相应的作业手续(如动火证,进罐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电工操作票等),否那么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