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作业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公司范围内特别作业的平安治理,操纵和消除消费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平安消费特修订XX股份公司特别作业平安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别作业。 (二)以下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展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展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展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
2、处作业分级(GB/T36082022)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展安装、撤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平安作业许可工程。 第二章 治理部门与平安职责 第三条 公司平安环保部是全公司特别作业的治理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方法制定、治理和监护公司的特别作业平安治理施行细那么; (二)负责本规定的监视和考核。 第四条 消费协调部负责各项作业中的消费治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平安施行。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第七条
3、 申办作业票的程序 (一)由作业所在单位提出指定专人向治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作业票由平安环保部及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发并进展监视,注重时效性。 第八条 作业票的内容 (一)作业票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二)应规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三)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详细的防护要求。 (四)明确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第九条 作业票的使用要求 (一)严格恪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二)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戒备标识。 (三)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任守和做其他工作。 (五)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
4、标准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戒备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第十条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展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操纵措施。 第十一条 动火作业 (一)公司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2)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3) 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4)天然气回收装置及场内的加热炉、蒸馏塔、别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5)天然气压缩机
5、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罐区,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3)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4)容量1000m3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5)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1)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2)容量小于1000m3(含10
6、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3)在消费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4)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5)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6)除一级、二级动火外其他油气区消费和严禁烟火区域消费动火。 4.如装置、管道内有轻烃、凝析油,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二)正常消费的装置和罐区内,但凡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但凡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移到平安地点动火。一般情况下节假日及夜间作业,非消费必需,一律禁止动火。紧急情况下经请示本级动火审批人批准同意后,在确保平安的情况下,可采取紧急动
7、火措施,事后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及方案。 (三)动火现场应按动火平安措施要求,装备足够的消防车、消防及医疗抢救设备和器材。 (四)凡动火作业涉及其他特种作业的,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票,严禁以工业动火作业票代替。 (五)机具要求 1.采纳电焊进展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施工现场电气线路规划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动火平安措施确定的平安区域内。 (六)含硫化氢或其它有毒气体的场所
8、应做好相应的防中毒措施,其中含硫化氢的场所详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七)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完全吹扫、清洗、置换后,翻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如气体检测超过1h后动火的,应对气体进展再次检测,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 2.与动火部位相连的油气管线必须进展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撤除处理。 3.与动火直截了当有关的阀门必须挂牌标明状态;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备和与动火直截了当有关阀门的操纵由消费单位安排专人操作和监护(可加装平安锁具),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戒备,严禁与动
9、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别情况,应采取围隔作业并操纵火花飞溅。 (八)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1.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分析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到达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展动火作业。 2.凡进入罐、塔、釜及其它容器内的有限空间动火,要采样分析有限空间内气体。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和氮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氧含量15%2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气体样品
10、要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应多处采样,按照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采样重点应在上方仍然下方)。分析结果报出后,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存8h。出现异常现象,应停顿动火,重新采样分析。 3.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对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进展检测,动火施工作业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假设采取强迫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4.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九)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要求 1.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质的有限空间内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除净后,应进展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洁净,然后翻开上、中、下部人孔,构成空气对流或采纳机械强迫通风换气,严防出现死角。 2.所有可能阻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