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平安治理考核规定 1.在炼钢厂所辖区域内戴平安帽必须系带,不系带处分20元。2.进入工作现场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少一件处分50元。(注:公司统一配发后执行)3.检修设备的操作操纵处未挂检修牌,处分50元。检修完毕不摘牌,处分责任人50元。(谁挂牌、谁摘牌)4.高空作业能系平安带的必须系平安带,不能系者,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再进展作业,违者处分100元。5.使用磨光机操作时不带保护镜的,处分50元。6.工作光阴膀、赤膊、敞胸露怀的,处分20元。7.检修各类气体管道必须报告厂平安治理部门,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票,并要有检测、有平安措施,违者处分100元。8.严禁带负荷拉刀闸,违者处分5
2、0元。9.严格恪守停送电操作制,违者处分50元。10.操作砂轮、台钻等旋转设备时戴手套的处分20元。11.任何情况下不准走天车轨道,违者处分100元。12.上下天车不走平安通道的处分50元。13.正确使用工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违者处分50元。14.严禁用氧气或氮气吹扫人身及工作现场的灰尘,觉察一次处分50元。15.不准用漏气的气带作业,觉察一次处分20元。16.坐靠在平安护栏上或攀、坐不平安位置的处分20元。17.严禁赤手更换焊条,用焊条点烟,违者处分20元。18.天车桥梁梁端上不准站人,违者处分50元。19.戴手套打大锤或打锤时站位不正确的处分20元。20.切割片严禁侧面磨削,谁使
3、用、谁检查、谁负责,切割片存在平安征询题的,立即更换,违者处分50元。21.职工有责任阻止无本厂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进厂,觉察后应及时制止。22.使用黄油、机油、柴油、汽油等光滑油脂时,应严禁烟火,违者处分20元。23.切割气带不能和焊把线缠绕在一起使用,违者处分20元。24.不准在配电柜、箱内放棉丝、纸片等易燃物品,违者处分20元。25.维修工在用完氧气、乙炔、丙烷等气体后必须关闭所有开关,觉察一次未关,处分20元。26.氧气与乙炔瓶、燃气瓶存放间隔小于5米,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处分20元。27.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违者处分30元。28.工作中拆卸、挪动平安防护设备的,在作业完成后
4、,必须予以恢复,违者一次处分30元。29.平安治理人员发出的正确指挥命令或口头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有违者处分20元,有特别情况的或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当面说明理由。30.电焊机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违者处分50元。31.电器操作台、配电箱上不得放水杯、杂物,违者处分30元。32.氧气瓶无禁油、瓶帽、防震圈,乙炔瓶不按规定安装回火器、防震圈、未设防倾倒装置的处分20元。33.电焊机二次线不得有裸漏之处,破口接头绝缘包扎不得大于2处,一次线距可靠断电开关不得大于2米,地线必须结实结实,违者处分20元。34.停电检修时,一定要做到停电确认,未确认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分。35.进入容器(密闭沟、坑、池)内部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必须事前(至少20分钟)进展自然或强迫通风,现场设监护人,并在作业前告知平安环保科,违者处分50元。36.工完场地不清者,处分20元。37.但凡使用电葫芦吊物,事先要派专人进展近间隔检查,在确保设备平安灵敏可靠时才使用,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未遂)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分。38.本规定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39.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