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登高作业平安技术措施和规定 1、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2、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 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觉察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 高作业。3、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当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平安 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平安措施。4、平安带在使用前应进展检查,并定期进展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5、平安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结实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平安带用的钢丝绳 上,禁止挂在挪动或不结实的物件上。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挂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 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7、在进展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别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 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 工作人员。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络,按照现场情况装备必要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 负责联络。10、严禁高空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