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省公司总经理的平安职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的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平安消费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平安消费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运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平安根底,不出现多种运营阻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消费一线职工思想稳定。、在装备领导班子时,把平安消费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平安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平安消费保证体系
2、,共同为平安消费尽职尽责。、及时掌握本系统内的平安消费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平安稳定运转的严峻征询题,要催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处理。、直截了当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平安监察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平安监察机构,健全平安监察体系,装备足够的合格的平安监察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平安消费监察职责,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按照需要,保证安措经费的提取和足够的投入。、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平安消费目的、有关平安消费的严峻活动及奖惩方法。、每年至少两次深化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平安工作,理解平安消费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平安情况分析会,处理平安消费中的严峻征询题和带有倾向性的征询题。、按照电业消费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治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峻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集团公司总经理定期向集团公司管委会、省公司总经理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时,必须把平安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接受管委会(职代会)有关平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集团公司总经理每两年、省公司总经理应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公司平安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历,布置平安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