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Q/SY1235-2022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治理标准,结合分公司消费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为平安观察,是指对一名正在工作的人员观察30秒以上,以确认有关任务是否在平安执行,包括对员工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的观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和技术治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所属区域或部门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方案;分析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报告结果;制订、执行并跟
2、踪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报告整改方案。操作员工接受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培训,参与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活动,并提出改良建议。 第二章 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方案 第五条 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分为有方案的和随机的。有方案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是指制定有平安观察与沟通方案,同时按照方案施行的平安观察与沟通行为;随机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是指临时性、在方案之外的平安观察与沟通行为。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年初制订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方案,实行分级治理原那么,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应覆盖所有区域和班次,并覆盖不同的作业时间段,如夜班作业、超时加班以及周末工作。各级治理者在进展平安联络活动时,应进展平安观察与沟通。 第七条 行为平安
3、观察与沟通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为平安观察人员; 2行为平安观察区域; 3按年度编制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日程安排表; 4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报告的要求。 第八条 按方案进展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应规定频率和观察时限,观察时限应包括观察员工作业过程的时间以及观察者与员工就观觉察察进展沟通讨论的时间。 第十九条 制订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方案时,可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区域的穿插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非本区域内人员进展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时,应有本区域员工陪同。 第三章 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人员 第十条 有方案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应按小组执行,行为平安观察小组应由有直线领导关系的人员组成。各级治理人员和基层单位班组长都应参与有方案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 第十一条 每个行为平安观察小组的人员通常限制在13人,有方案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不宜由单人执行。随机的行为平安观察与沟通可由单人或多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