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设备维护平安治理规定 . 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备维护平安治理,确保设备、设备在维护中的平安,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备的维护。3治理要求3.1 各种设备、设备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平安消费的按照。3.2 在进展各种设备设备的维护保养前,设备治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平安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平安。3.3 设备设备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展检修,平时应留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3.4 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展校验,保持其精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顿使用。3.5 新
2、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展压力和气密检查。3.6 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治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3.7 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备功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备的内容、方法和步骤。3.8 在进展设备设备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别人员误操作。3.9 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按照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备、醒目的平安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展抢救和平安疏散的设备,此类设备应定期进展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3.10 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