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法论文篇一:民事诉讼法的论文民事诉讼法论文我国民事诉讼体制造为一个当时打算经济体制时代的产物,必定打下彼时代的痕迹,彼时代的社会特征是利益的非多元性、主体的非独立性.这一社会特征在民事诉讼上的反映是:在民事诉讼中无视民事纠纷主体的自主性和主导性,突出的是法院的职权干预.在这种诉讼体制下也必定无视当事人之间合意对民事诉讼处理纠纷的积极作用,导致我国民事诉讼标准和程序在本质上缺乏与市场经济社会本质相一致的精神-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在现实生活中,虚伪广告泛滥成灾,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暴利现象极为严峻。“三角债征询题久拖不决,各种民事纠纷逐年递增。种种现象说明:恶性的经济现象,不仅严峻损害了广阔消费
2、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而且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而,注重老实信誉原那么的社会功能及事实上现,关于保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转,促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具有严峻而深远的意义。一、老实信誉原那么内涵的界定老实信誉原那么,不仅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也是所有法律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原那么。老实信誉原那么的主旨,是为了维护某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建立在一定道德根底上的。就内涵而言,老实信誉原那么要求人们在进展社会活动时必须具备老实、好心的内在状态。就外延而言,老实信誉原那么有一定的扩张性,能够补救法律规定的不敷使用。诚信是一个社会道德标
3、准的核心,在一个不讲诚信,投机成风的社会里,法律规定的再细致也是徒劳的。这由于法律不可能细致到对现在已经出现,今后可能发生的所有的情况做出标准。因而,老实信誉是一个人必须恪守的原那么。现在在西方国家,不管大陆法系仍然英美法系,大家都成认老实信誉原那么适用于民事诉讼法领域,谁也不会否认老实信誉原那么作为民事诉讼根本原那么之一的存在价值。有些国家已经将对此征询题的答复渗入到法律条文中。笔者认为随着社会观念不断的进步以及人们对权益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化,老实信誉原那么因其独特的道德性和法律性的交融必定能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发挥独特的作用。二、老实信誉原那么的渊源一般认为老实信誉原那么起源于罗马法,但在当时仅
4、有“好心(bona fide)的概念,并未明确确认诚信原那么。一些学者认为,它起源于罗马法的“一般恶意抗辩。所谓“一般恶意抗辩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假设因一方的欺诈行为而使另一方受害,对这种欺诈行为任何人都能够提起抗辩。同时依市民法规定,当事人如因错误而履行债务时,得提出“不当得利之诉。中国有学者认为,古代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是现代诚信原那么的渊源。在罗马法上,诚信契约是严正契约的对称。在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老实、好心的补充义务。就诚信契约发生的纠纷按诚信诉讼处理,在诚信诉讼中,审讯者不受契约的字面含义的约束,可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契约进展解释,并可按照公平原那么
5、对当时人的契约进展干预,以消除某些契约的不公正性,按照通常人的标准增减契约义务。罗马法的“一般恶意抗辩与“诚信契约都反映了道德与伦理的要求,表达了衡平与公正的精神,因而能够说他们都是现代诚信原那么的最早起源。三、老实信誉原那么运用于民事诉讼的可行性(1)权利本位思想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的必定产物。19世纪往常,个人本位思想盛行,但进入19世纪以后,工业开展带来了社会关系宏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切,人们之间的权益冲突和纠纷日益增多,权利本位思想逐步由个人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社会本位这种权利本位思想反对将社会的逻辑元点和价值元点看作是个人,认为社会的根底和元点事实上是团体,个人只是处于
6、社会共同体之中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个人在行使权利之际,应当同时增进社会福祉、稳定国家平安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义务,不得损害别人和社会的利益。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的私力救济逐步被文明的公力救济所代替即国家最终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纠纷。作为道德要求的老实信誉原那么也开场浸透到法律条文中,成为司法原那么之一。老实信誉原那么为法院依职权干预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诉讼权利提供了条件和按照。(2)追求诉讼法律根本价值即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根本要求。公正和效率是法律追求的根本价值。民事诉讼作为处理纠纷的最终手段必定要求它能够公正和快速的处理纠纷,使不稳定的社会关系尽快恢复稳定。但实现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并不只靠白纸黑字
7、的法律条文,它是在法官、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享有和履行中实现的。尽管“平等武装是在当事人之间分配诉讼权利的一个公认的原那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是平等的,但是诉讼实践中存在的种种不平等的要素回浸透到诉讼中来,假设没有特别有效的制约手段,这些要素会在无形中阻碍诉讼公正。另外,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是民事诉讼最根本的特征,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构成利害对立的紧张关系,在私利的驱动下,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可能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纳诸如伪造证据、滥用诉讼权利或隐瞒案件事实等手段,使法官产生误解。法官在当事人的“迷雾下不能查明案件事实,更谈不上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了。假设
8、民事诉讼中不适用老实信誉原那么,放任上述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行为,一方面增加法院负担,另一方面将导致诉讼程序的复杂化和诉讼的延迟,更多的是出现增加诉讼费用支出的情况,如此不仅损害了别人利益,还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这种不诚信最终阻碍了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3)处理民事诉讼实践中已经暴露的征询题的需要。在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法官不老实信誉的行为,但我国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理方法。例如我国采纳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方式,由于对当事人举证的时机未作限制,一些当事人即借助此程序上的空档。在法官、对方当事人及律师毫无预备的情况下提出始料不及的证据,发起突然攻击,使得对方当事人不能有效质
9、证。即便是虚伪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在此种被动情况下亦无从揭露,这对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造成障碍。这一弊行在遭到立法的规制之前,往往便是由法官基于老实信誉原那么而作出不利于提出证据一方的决定:或驳回其诉讼,或回绝对拖延提供的证据予以审查,或直截了当认可对怠于披露证据一方不利的事实主张为正当。其后,各国亦在总结上述司法实践的根底上,在立法中按照维护老实信誉的理由,针对此类“证据突袭而设置了证据披露制度。假设觉察一方当事人诉讼中出示了伪证或进展虚伪陈述,或者证人提供伪证,法官将对该证据不认可外,亦可按照老实信誉原那么对其所提供的其余证据的效力等级考虑其不老实性给予相应降级。在学理上,这被归纳为“非诚信
10、降级规那么。当前立法虽未就此进展确认,但这却是实践中通行的作法,亦为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假设证人不出庭将如何处理。导致不老实信誉的行为屡屡出现。(4)老实信誉原那么独特的功能是民事诉讼法已有的根本原那么不能取代的。在民事诉讼法中主要有当事人权利平等原那么、辩论原那么、处分原那么。民事诉讼的特点之一确实是当私人在诉讼中具有相当的自主性和自治性,辩论原那么和处分原那么是其自主性和自治性的根本保障。但当事人自主性和自治性必须限制在正当的范围内。例如,辩论原那么要求法篇二:浅谈民事诉讼根本原那么毕业论文浅谈民事诉讼根本原那么内容提要:随着改革开放步
11、伐的逐步加深,各种经济活动的日渐增多,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各种利益关系逐步复杂化,国民法制认识的逐步加强,社会上各种民事纠纷也逐步增多,民事诉讼的也越来越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保障利益,不仅关系到广阔群众的切身实际利益,同时更事关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在实际过程中凸显出一些征询题,与民事诉讼的本质精神产生了矛盾,阻碍了民事诉讼效能的正常发挥,更阻碍了司法实践,本文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情况对民事诉讼的原那么进展讨论,总结出民事诉讼法根本原那么:民事审讯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那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讯民事案件的原那么;以事实为按照,以法律为准绳的原那么;对
12、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那么;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展诉讼的原那么;老实信誉原那么;检察监视原那么。特有原那么为平等原那么、人民调解原那么、同等、对等原那么、自愿与合法原那么、支持起诉原那么、法院独立审讯原那么、辩论原那么、处分原那么等,同时对民事诉讼法存在的征询题进展简单归纳,详细表现为:立法体例杂而无序、标准不统一、范围广泛、内容和适用性有待提高等征询题,针对这些征询题,作者结合本人的专业和实际情况,通过查阅文献等方式,提出了:科学完善“根本原那么、结合实际充实“根本原那么、补充提高诚信原那么的地位、结合少数民族的特征,完善“根本原那么等民事诉讼法根本原那么完善的一些建议,关于促进民事诉讼法的建立,更好的发挥民事诉讼法的作用,效劳我国法制社会建立等都具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和意义。关键词:民事诉讼 根本原那么 讨论目录一、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法概述. 1(一)民事诉讼. 1(二)民事诉讼法. 1二、民事诉讼法根本原那么内涵的界定. 2(一)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那么. 2(二)民事诉讼法根本原那么内涵. 2(1) 贯穿民事诉讼的不断. 2(2)民事诉讼的根底. 2(3)表述的抽象性抽象的标准. 3三民事诉讼法根本原那么的存在征询题. 3(一)立法体例杂而无序. 3(二)标准不统一、范围广泛. 4(三)内容和适用性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