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建筑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农村违法建筑也呈现快速开展的势头,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条:一、利益驱动一是房价的快速增长,使人们认识到做房子比存钱好,房子的储蓄收益功能远远大于银行储蓄收益功能,不仅升值快,而且能出租收益。二是县城工业园的建设使城郊结合部被拆迁农户从中收益不浅,特别是房屋这块,一局部农户钻拆迁政策的空子,在自家房前屋后,自留地甚至是承包地上大建“隔夜楼、简易房、晒场、院墙等地上建筑物,赚取大量拆迁费,一夜暴富大有人在。同样,也有一局部农户遵纪守法,没有建设违法建筑,拆迁时经济上吃了“大亏,安置上也吃了“大亏。两种情况比较之后,自然使遵
2、纪守法的农户也效法不遵纪守法的群众,竟相盖房,以至屡禁不止。二、政府管理疏漏政府对违法建设的管理一是缺乏公平。同样的违法建筑,有的拆了,有的不拆。不拆的自然感到幸运,感到有面子。拆了的心里就不同了,经济上损失不算,面子上也无光,心里老大的不快,对政府产生怨恨情绪,认为政府执法不公。二是缺乏统一尺度。农村建房大多数不能做到“两证一书齐全。而什么样的房子是违法建筑,什么样的房子是合法建筑不清楚,导致一些早先建的房子拆了,后来建的房子反倒没拆。这促使群众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赌一把再说,不建肯定吃亏,建了还有一半的希望。三是缺乏长效机制,虽然有巡查制度,但仅仅是巡查发通知而已,不能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
3、在建建筑,使建筑户加强了侥幸心理,日夜抢盖,形成无法确认是否合法的“隔夜楼。四是缺乏监督机制。政府强拆过后,监督缺位,以至前面强拆,后面再建的大有人在,劳民伤财,不了了之。三、客观需求经济的快速开展,使农民手中有了钱,自然要提高生活水平。而中国农民投资去向历来就是三件事:建房、结婚、养子。建房成了首选,一局部已有房子且有钱的人在房子上要更新换代,再建新房。一局部过去无房又无钱的人,现在铮足了钱,回家自然第一件事就是建房子,改善居住条件。还有一局部人,子女长大成人,需要成家分户,而我地农村婚俗习惯是儿女成亲首先看房子。这就迫使这局部人不得不建房。而政府在建房管理上,一是多年来一直是禁止的,农民无
4、法取得合法的建房手续,又是弱势群体,投诉无门,不得已而建筑违法建筑。二是在规划上现实性缺乏,前瞻性过强。在村庄规划上只注重集镇建设,不注重自然村整治规划,只考虑未来的开展,不考虑当前农业生产与自然村的关系现状,导致一方面农民住房要远离原来的自然村庄到集中点去,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依然要到原来的土地上耕作的矛盾,从而,既使集镇建设缺乏动力,又使农民建房愿望得不到满意的落实。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生产的方便,选择就地建房自然在情理之中。而这恰恰是违法建筑。四、解决违法建筑的对策根据以上分析,农民违法建筑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即农民自身利益的需求和政府管理的不到位。那么要完全杜绝农村违法建筑,就要满足农民利
5、益合理的需求,又要标准政府管理行为,双管齐下,才能凑效。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一)制定科学的建房管理制度,让农民合理的利益需求有着落我们国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对待农民建房,应当看着是社会开展的表现,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是我国经济高速开展的必然结果。对此要“决之使导,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愿望。一味地去堵,只会“川壅而溃,必然是违法建筑泛滥。如何“决之使导?首先要有合理科学的规划。既要有中心集镇的规划,又要着力搞好自然村的整治规划,包括在自然村的原址整治或就地移位整治,满足不同人群对住宅位置的选择。规划要覆盖所有人群,阳光普照,不能挂一漏万。其次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制定“一户一宅的方法,允许无房户在本自然村规划区按要求建房;有房户需要重建的,须拆旧建新,并符合规划要求,但原宅基地须复垦为耕地;子女婚配分户建房的,须子女年龄在20周岁以上。建房样式应有所区别,以满足不同经济条件的人群的需要,表达出个体之间的差异。十个指头有长短,整齐划一是不客观的,也没有表达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群的关心。